她手上大包小包的全都是零嘴,说着是来京城找李珉宇或者元晏,结果一来天天嚷嚷着去逛街看美人买零嘴,这货的德行,让人分外无语。
“什么话!来京城你不也挺开心的,没了家里催婚,不知多自在,你多看看京城的帅哥,别一个方郁风就把你迷得神魂颠倒的芳心乱付。”宵夜吃着某种不知名的零嘴哼哼道。
“我看你是得癔症了。”慕璃道,什么时候她有被方郁风神魂颠倒过?“也真搞不懂,你才出生多久,怎么这么色呢。”
“色乃人性之本,你瞧你现在恢复本来面貌了多好看,又穿了好看衣服,戴了好看配饰,哪像在那山旮旯那边,遮掩姿容,在府城就扮男装,整天不男不女不三不四的,我劝你来京城让你展现自己本来魅力,你不感谢我还尽讽我……”
宵夜哼道,说着爬进一个油纸袋里吃起了另一种零嘴,吃得满嘴都是渣屑,眼角弯弯,似乎甚感幸福。
虽然话不全真,不过慕璃来京城后,恢复了本来面貌以及好好将自己打扮了一番,这倒是真的。
在大量功德之下,慕璃的五官越长开越精致,在乡下那种地方自然不可太过招摇,所以得掩饰去六七分。
但是在京城这种美女如云的地方,加上慕璃的姿容又不是倾国倾城的那种,在这里最多只能算中上等,所以不算出众,再掩饰就没必要了。
哪个女孩子不爱美,就算是慕璃,也不例外。
宵夜成天吐槽慕璃不会打扮,可事实上,无论是在大坪村还是在府城,好好打扮自己要么是不可取,要么没必要,她哪能因为一次爱美就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一些麻烦啊。
但在京城这里就完全没有必要低调了。
每天把自己打扮得美美哒,衣服一天一套地换,配饰也买好看的贵的。
要知道,她赚钱以来,百分之九十九点九的钱都用在别处,现在好容易能犒劳下自己了,自然要选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