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艳娘见到泫澈,立即跪下。
“何事?”泫澈周身围绕着冷气,原来的泫澈只是神情冷漠,但是还不至于让人不敢靠近,现在的泫澈周身都是冷冽的气息,旁的人都不敢靠近半步。
“这是四皇妃大婚前送给奴婢的。”艳娘双手呈上发簪。
一直埋着头忙着的泫澈听到四皇妃三个字,立刻就抬起了头,看向艳娘手里的东西,一把攥在手里,却发现簪子已经断成了两半,簪子里面是空心的!
泫澈打开纸条,手微微的颤抖,他多么希望纸条上写着:别担心,我出去玩段时间就回来,或者写着:泫澈,你是大坏蛋,我要离家出走,哪怕是骂自己的话也行,但是这些都不是。
夜槿歌说,她知道自己得了红斑狼疮,时日不多了,以后,她的玉面狐就交给艳娘了,每年她的忌日记得给她烧纸就行了。
泫澈无力的坐在椅子上,艳娘抬头看了看,安静的退出去了。
双手耷拉着,纸条从手中滑落,泫澈喃喃自语:“不可能。”
不可能,夜槿歌不可能知道自己得了红斑狼疮的,俞樾明明说过那药能够消掉红斑狼疮的症状的,最多就是患者感觉有些无力。
她不可能知道的。
“不可能!”泫澈突然发怒,大手一扫,将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扫落在地上,艳娘站在门外听着门里的动静,叹了一口气。
难道自己真的是个克近亲的人,泫澈抱着头,坐在椅子上。
母亲,母亲就是因为自己,才会落下病根的,现在,连自己喜欢的人,也走了。
泫澈从椅子上慢慢的滑落,坐在地上,紧紧的抱住自己的双腿,眼泪不争气的流出来,阳光透过窗棂照进来,却照不到泫澈。
“秋叶,我们去一趟黑市吧。”夜槿歌又一次出现在秋叶的背后,秋叶手一抖,差一点把手里的汤碗打翻。
“小姐,”秋叶转过身看着夜槿歌,“你这功夫不怎么样,轻功倒是练得好,走起路来一点声音都没有。”
夜槿歌头一扬:“那是当然,打不过,我能逃啊,对吧。”
“是是是。”秋叶把手里的汤碗推倒夜槿歌面前,夜槿歌皱了皱眉头。
这两天,夜槿歌身上有两三处起了红斑,便去镇上找了个大夫看了看,大夫说是湿疹,夜槿歌瞬间就觉得自己是个很奇怪的人,在北方这样干燥的小城里,得湿疹。
半信半疑的捡了一帖药回来,效果奇好,喝了药以后,那红斑就会变硬,然后萎缩,最后变成一个像血痂一样的东西,等到自然脱落,那地方又是白白嫩嫩的皮肤了。
想起需要自然脱落这个东西,夜槿歌就觉得很尴尬,那天她手很痒,去扣了一个小血痂,然后,就开始飙血,金红的血液就开始往外流,用了大半瓶止血药才堪堪止住,过了两三天那里又长了一块红斑,又重头来一次。
自此之后,夜槿歌再也没有手痒去弄过那个东西。
夜槿歌捏着鼻子把药喝完,然后回到房间开始涂涂抹抹,很快就变了一张脸,她可不会易容,只不过是现代的化妆术罢了,在现代的时候,老听见人说,化妆化的好,相当于换个头啊,她现在可算是体会到。
不过她可没有把自己往美了画,而是把自己往丑了画,但是再怎么画,看起来还是中等的容貌。
“走,秋叶,我们去看看铺子。”夜槿歌说着就往门外走去,秋叶擦了擦手就赶紧跟上了。
夜槿歌和秋叶走在小镇的路上,不断有人跟自己打招呼,夜槿歌都是笑着回应。
北方人骨骼偏大,就算是女孩子,看起来也是极其壮实,夜槿歌这种小身板,在这里显得极其秀气。
“令仪,你又来看铺子啊。”街边店铺的一个老者,坐在店门口,端一杯清茶,笑眯眯的问夜槿歌。
“莫爷爷,你又在这里晒太阳啊。”夜槿歌看着老者也是笑眯眯的样子。
“哎哟哟,令仪就是好,我家那个兔崽子要是有你一半就好了。”莫爷爷摸了摸自己的胡须,正说话间,只见一个少年急急的跑进莫爷爷的店铺里。
随后在少年跑来的方向跟着跑过来了一群人,行人纷纷避让,一个梳着巾帼的女子,围着围裙,手里举着一根扫帚:“莫家小子,你看老娘今天不打死你,竟敢来老娘家偷鸡蛋!”
夜槿歌看了在里屋门口探头探脑的莫家小子,笑眯眯的看着那追赶而来的女子:“王大娘,莫小小又偷您的鸡蛋了呀。”
王大娘叉着腰,大口大口的喘着气:“这小子,小子,这个月,已经,已经是第三次了,我非得打死他。”说着就要往里屋去。
莫大爷赶紧拦住了王大娘:“又偷了多少钱的鸡蛋?”说着就要从钱兜里拿钱出来,。
王大娘一把压住莫大爷的手:“莫大爷,不是这么个回事儿,你家莫小子要是小偷小拿习惯了,以后还怎么成人?”
莫大爷也只是笑了笑:“小小他还小嘛。”
王大娘顿时急了,仿佛莫家小子就是她的儿子一样:“你家小子还小啊,你瞧瞧人家令仪,今年才十三,都自个儿开铺子了。”
莫爷爷还是笑,从钱兜里拿了个银锭子,递到王大娘的手里,王大娘恨铁不成钢的把银锭子准确无误的丢回了莫爷爷的银袋子里,跺了跺脚,转身就走了,莫小小从里屋里探出个脑袋,做了个鬼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