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参加维密秀,那就要一鸣惊人,这也是他选择唱英文歌的主要原因。
不只是唱,还要跳,英文歌中,唱跳的歌曲那就太多了,尤其是前世MJ的歌曲,有很多都能跳。
MJ作为前世的世界级巨星,他的名气已经超过了明星的范畴,他的歌曲有很多都获得过格莱美大奖,这个人也是郭树枫最崇拜的偶像,他的歌曲,几乎都刻在了他的脑子里。
“选哪首呢?”郭树枫嘀咕道。
歌不是问题,问题是选哪首比较合适,MJ的经典歌曲太多了。
“要不然选那首?”
在MJ的众多歌曲中,有一首是绕不开的,那就是《BillieJean》。
这首歌被誉为MJ生涯中,最重要的一首代表作,大部分的人也是因为这首歌,才真正认识到MJ。
“就这首了。”最终郭树枫下定了决心。
决定好了这首歌,那就需要投入到创作当中了,这首歌可不是那么简单的,需要他花费大量的时间。
首先,这首歌的编曲,有些乐器还需要他去寻找,还有就是唱功了,以他现在的唱功,想要完美驾驭这首歌,有些牵强,他需要练习。
还好给他留下了一个月的时间,这一个月,如果只是练好这一首歌的唱功,那还是没问题的。
定下了第一首,那还有另外一首。这一首歌,其实在一开始郭树枫就想好唱什么了,如果不是给了他两首歌的的时间,他都不准备唱MJ的歌曲。
舞台上,第一首先唱心中的那首,第二首再来一次王炸,这个效果就能拉满,相信那些外国人可以把他记住。
翌日。
郭树枫来到公司以后,直接去了江震南的办公室:“这些乐器能不能找到?”
江震南拿过来看了一眼,皱起了眉头道:“有这种乐器吗?”
“算了,和你这种不懂音乐的人聊天,是在浪费时间。”郭树枫说着走出了办公室。
“我……”江震南满脸黑线。
郭树枫出了办公室以后,找到了于松的电话:“松哥,忙什么呢?”
“没什么,我就是瞎忙。”
“来一趟公司吧,我有事找你商量。”
“好。”
下午的时候,于松才赶了过来,他其实是在别的城市,但他没有告诉郭树枫,这就是朋友。
“什么事?”见面后,于松问道。
“今年的维密秀在华夏举行,我是开场演唱的人,我这里写了一首歌曲,你看能不能找到这种乐器。”郭树枫把乐器给他说了一下。
于松听完后道:“这种乐器,在华夏是没有的,需要去欧美那边,就算是那边,这种乐器也太罕见了。”
郭树枫皱起了眉头道:“我的时间不多了,还有金曲奖要参加,还要彩排维密秀。”
“要不用合成的方式?”于松问道。
“能行吗?”郭树枫道。
“试试不就知道了。”于松道。
于是,两人来到了录音棚,开始捣鼓起了音乐。
“松哥,不对,这里的音乐有些厚重了。”
“不行,这里太过尖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