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秒钟后,女医生才说道:“孩子这次算是保住了,可是,患者子宫内膜太薄,很容易流产,所以怀孕期间尽量不要刺激到她,最好能卧床养胎两三个月。”
说到这里医生又顿了一顿:“她怀的是双胞胎,需要更多的营养,尽量给她吃一些好的补一补,她现在的身体,严重的营养不良。”
“我知道了,谢谢医生。”落倾点了点头,对医生道谢。
医生也点了点头,准备离开,走了两步,又拐了回来:“如果能通知到病人的家属,最好能让孩子爸爸过来检查一下,因为刚才给孕妇做了检查,她的血样,梅毒检测出来是阳性。这种病是会通过妊娠传染给胎儿的,一般而言,妊娠三个月内胎内胎儿尚未全面发育,此时为了孕妇健康,最好是选择流产,但现在已经妊娠超过十六周了,而且孕妇子宫内膜薄,要是再流产,可能以后就不孕不育了。所以,这两个孩子要不要留下来,最好是父母双方商量后做一个决定,而且,越快越好。”
落倾一愣。
梅毒?什么东西,怎么听起来不像是好事?
红森小声的在她耳边提醒:“Syphilis。英文名字是Syphilis。”
落倾:“…..”
仔细想想,想起来了, Syphilis,是一种性病。
人类独有的一种疾病,95%的后天感染者是通过危险、无保护的性行为获得的,只有少数是通过接吻、输血、不洁净的衣物传染的。
所以,这个女人得了----性病??
“请等一等~”医生还没有走远,落倾小跑着追了上去。
“还有什么事吗?”女医生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停下了脚步。
“呃……”落倾想了想,问到:“请问她现在的病情到了几期?还可以治愈吗?”
医生:“患者目前只是被检查出感染了梅毒,具体到了哪个程度,还需要进一步的化验检查。但是,不管是到了哪种程度,都需要尽快进行治疗,在妊娠16周以前得到充分治疗的孕妇,其胎儿先天性梅毒的发生可以完全被预防,现在妊娠已经超过16周了,再不治疗,胎儿的状况真的就不容乐观了......”
落倾许久都没有说话。
早期梅毒孕妇体内有大量的梅毒螺旋体,传染性强,妊娠后将有50%的胎儿未足月死亡,或虽足月但生下来是死婴,称为死胎或死产;另50%生下来皆为患梅毒婴儿。而晚期梅毒孕妇生下来的小孩约有20%是死胎,10%为梅毒婴儿,70%可能是正常的婴儿。
隔着病房门的窗户,她看到了躺在里面的女人。
女人的手上挂着点滴,闭着眼,好像是睡着了。
她的身边,没有一个人,没有孩子的爸爸,也没有自己的家人,不大的一间单人病房,却显得格外的空旷冷清。
落倾的手都放到门把手上了,到底还是没有推门进去。
犹豫了片刻,她转身又走了。
说不上是什么情绪,不是因为知道了女人有病而歧视,只是单纯的没了进去的念头。
落倾不知道那个女人是否知道自己感染了梅毒,如果病床上的女人问她:我的孩子怎么样?
她怎么说?说你的孩子会感染梅毒,而且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所以极大的可能出生后就会有缺陷?
这话,不应该她来说。
更何况,这个女人一见她就激动地险些流产,要是在知道自己有了会传染给胎儿的疾病,只怕立刻就要一尸三命了。
这么大的责任,落倾担不起,也不能担。所以,她只能选择安静的离开。
红森始终和落倾保持着一步的距离,安安静静的,几乎连脚步声都轻的听不清。
落倾忍不住有些唏嘘。
人类好脆弱,还是吸血鬼好。
想一想自己曾经还羡慕人类,为自己吸血鬼的身份难过,可此时此刻,落倾却觉得,生为吸血鬼,真的是上帝的恩赐。
哪怕,吸血鬼死亡之后,就是灰飞烟灭,至少活着的时候,无惧任何的病痛。
落倾哈了口气搓了搓手,皱着眉头嘟囔了一句:“真冷!都不知道幻城的一月这么冷。”
她要是完全的吸血鬼,就连寒冷也都不惧了…..
半分钟后,一条毯子从天而降裹在了落倾的身上,暖意就这么迅速的蔓延开来。
“从哪弄的?”小女人瞅了瞅还挂着价格标签的毛毯,打趣到:“偷的?”
红森面不改色心不跳的回了一句:“正好路过,顺手拿的。”
刚才的确路过了一个小超市,里面卖些食物、床单、被子、纸尿裤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一看就是为了方便住院的人购买些必需品。
落倾煞有介事的摇着头:“啧啧,江湖第一杀手变成小毛贼了,太摧毁你在我心目中高大上的形象了….”
红森默了默:“你喜欢我当杀手?”
落倾:“主要是杀手赚钱比贼多…..”
红森:“…..”
路过一排长椅的时候,红森又变戏法似得拿出了一双很可爱的粉红小兔子的棉拖鞋:“把鞋也换了吧。”
落倾惊讶的大睁着眼睛,绕着男人转了好几圈:“在哪儿藏的?我怎么没看见你手里有拖鞋啊?”
红森唇角勾起了一抹弧度:“坐那儿,我给你揉揉脚。”
落倾这会儿脚是又冷又疼,光想想,零下五度的冬夜,她穿一双八寸的细高跟浅口鞋,走了这么多路,站了那么久,能舒服的了么。
要不是怕有玻璃石子之类的咯着她的脚,还嫌弃脏,她早把鞋脱了光着脚走了,所以对于红森的提议,她半分钟都没有犹豫,立刻很听话的就坐下来了。
红森细心的替落倾把高跟鞋脱了,帮她按摩脚踝和脚掌,温热的手掌,力度适中的揉捏,极大地缓解了她脚部的疼痛和僵冷。
等他把软软暖暖的棉拖鞋套在了她的脚上,落倾还是没想明白红森把它藏在哪里了,忍不住拿翘翘的兔子耳朵蹭了蹭红森的胸口:“哎,到底刚才把鞋藏哪了?告诉我呗….”
红森没吭声,拎着她的高跟鞋站了起来:“已经十二点多了。”
前一秒还好奇宝宝似得想要知道究竟这么两只大兔子藏哪了,下一秒听到‘已经十二点’这几个字,落倾就跟火烧屁股似得一溜烟的往外跑了,一边跑还一边哀嚎:“完蛋了完蛋了!跟昂保证了要十二点之前回家的!他肯定会生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