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倾从来没有将珠宝首饰放进银行的习惯,也没有放进保险箱的习惯。
她的衣帽间巨大无比,差不多站了二楼四分之一的空间,除了换衣间之外,还有专门放包包的;有专门放鞋子的;有专门放衣服的,放衣服的还分为A、B、C、D四个区域,用来装春夏秋冬的各季服装;还有专门放首饰的。
所以,不管是价值上亿美金的钻石、翡翠,亦或是独家定制的金银饰品,通通都被落倾扔在衣帽间专放首饰的房间里。
落倾把每一个首饰盒上都贴了一张照片,就跟鞋子一样,也是在鞋盒上贴着照片,这样她要选择配饰的时候只要看一眼照片,就知道合不合适了。
会被落倾放进保险箱里的,基本就是只用来收藏,而绝不会佩戴的珠宝——比如纪昂送给她的翡翠镯子和项链,她是绝对不会拿出来的。
所以,女佣常常在整理房间的时候,发现落倾乱扔的首饰,有时候可能是在浴室,有时候可能是在卧室,但是基本也就这两个地方,女佣每次都是放在原处,绝不会乱动。
马汀和昆塔早都习以为常了,他们常帮落倾收拾这些,而且也不觉得这是个问题。
纪昂刚开始被落倾放首饰的习惯吓了一跳,从来没见过哪个女人能把价值无法估量的珠宝,当成几块钱的塑料首饰似得那么不在意。
后来慢慢的,他也就习惯了。
没办法,倾倾实在太豪了,珠宝多的开个博物馆都绰绰有余,甚至听马汀和昆塔讲:在日内瓦和纽约的落贝尔庄园里,倾倾的首饰更多;更夸张的是伦敦父亲住的落贝尔庄园,里面倾倾的珠宝都得论公斤算了。
而且,落倾说了,首饰是拿来戴的,要整天锁起来,要它还有什么意义?
不过落宅的安保一向一流。
绝对没有陌生人能闯进落宅,所以不用担心被偷被抢。
落宅的佣人也是一流。
每一个人都是落贝尔家族的忠实仆人,都是超过四代在这个家族服侍的人,所以忠诚度绝对无需置疑。
某一天,女佣打扫房间的时候,却很意外的发现,在客厅茶几下面掉了一个精致的红色丝绒盒子,里面是一枚造型别致的大钻戒,还发现花瓶子里插的那束玫瑰花里,挂着一把镶满了各色宝石的金钥匙。
这么贵重的东西,女佣不敢随便乱动,可是又不能放在原处,因为花已经有点打蔫了,她要换成新鲜的,地毯有点脏了,她要清洗。
万一她放在了别处,回头落倾再找不到了,那时候就麻烦了。
可是,通常她只有打扫卫生的时候才被允许进入主楼,而且,时间是固定的,但是现在落倾并不在家……
几番纠结,女佣求助了红森。
因为红森是除了那三位先生之外,唯一被允许进入主楼并且住在主楼的人,不仅如此,女佣注意到了红森的右手上,还带着落贝尔家族的戒指。这是只有王族的人才可以佩戴的,是身份的象征。管家更是告诫她,一定要和尊敬那三位一样的尊重这一位。
女佣恭敬无比的走到在花园里喝茶的红森面前,小心翼翼的将手里的两件珠宝放在了他身前的桌子上:“先生,拜托您将这些交给小姐。”
红森垂眸扫了一眼,注意到了红色丝绒盒子上面小小的一个黑暗之蛇标记,眉梢不禁微挑:“谁给你的?”
女佣低垂着头,越发恭敬的回答到:“是我在打扫卫生的时候从地上和花瓶里捡到的。”
“放这里吧。”红森挥了挥手,示意女佣可以下去了。
宝石钥匙他见过,那天在宙斯酒店,哈德斯就是拿着这把钥匙,恳求落倾的原谅。
而那个戒指?或许,就是哈德斯那晚到落宅的时候留下的了。
所以,哈德斯这是向落倾求婚了?
不过,根据当晚哈德斯的表情来看,结果应该是相当的不乐观。
因为,落倾直接让他送她去了机场,哈德斯则是一句话没说转身走了,身影,看起来是几分失意,几分落寞。
红森拿起那枚精致无比的钻戒细细端详着,罕见的纯白无暇的钻石,至少十克拉,完美的切割,镶嵌在黑暗之蛇造型的戒托上,戒托上布满了细碎的黑钻石,黑与白的强烈对比,就像黑夜与白昼,耀眼与神秘完美的结合在一起。
指环内部还刻着一行细密的希腊语,翻译过来就是:我的春之女神。
一看就是出自CAL的高级私人订制。
红森的薄唇露出一抹讥诮的弧度,春之女神?
希腊神话中,春之女神是冥神哈德斯的妻子,但是如果他没记错的话,春之女神的婚姻可是不怎么幸福的,前有水泽女神和冥神哈德斯纠缠不休,后有海仙女成了哈德斯的情人……
哈德斯居然用这么一段算不上忠贞独一的爱情,来比喻他和倾倾的感情?还真是…..够独特了。
跟在倾倾身边十年,还不知道她有多霸道、独占欲多强?她可以带着马汀和昆塔跟纪昂结婚,可纪昂要是敢跟哪个女人暧昧一下试试看,分分钟被赶出落宅,成为下堂前夫。
更逞论亨利落贝尔有多宝贝儿这个女儿,连她的守护者、守护骑士都尚且要身体和灵魂全都献给落倾的,身为落倾的丈夫,亨利落贝尔的女婿,敢和别的女人有沾染?就算落倾不追究,亨利落贝尔也绝对不允许。
所以,哈德斯哪儿来的自信,落倾会嫁给他?又是哪儿来的自信,自己能入得了亨利落贝尔的法眼?
红森冷笑,看来哈德斯的智商都用来睡女人了。
他屈指一弹,戒指就稳稳的落回了红色的丝绒盒子里……
………
唐朝,四楼,倾心阁。
一向保持着完美形象的哈德斯今晚很罕见的有些颓废,胡子明显的已经有几天没刮了,白色衬衫最上面的纽扣已经解开了三颗,一条领带松松垮垮、歪歪扭扭的随便挂着。
桌子上,已经空掉了至少三瓶的XO,而哈德斯的手里,还端着一杯。
他的对面,坐着一位同样英俊出色的男人,却是看起来比他精神的多,名贵的墨黑色手工西服,同色系的私家定制衬衣,就连袖扣,都是银边镶嵌黑曜石的。
已经一身酒气的哈德斯眸子微眯,打量着眼前的男人,似笑非笑的说到:“想当年我和倾倾在一起的时候,你还是个小屁孩,机械师里的菜鸟,没想到,今天,倒成了你陪在她身边了……”
红森轻啜了一口酒,嗓音寡淡:“后来居上,没听过么?相对于吸血鬼无尽的生命来说,你早的那几年,又有什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