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上是什么意思?”
“也不说杀,也不说放,就这么吊着。——我琢磨着,皇上想杀占八分,想放只占二分。”
“放虎容易缚虎呢?岳飞就是一只大老虎,他的部下张宪就是中老虎,儿子岳云就是小老虎,一个都不能放!杀、杀、杀!老头子,你这样做,既了了皇上的心愿,咱们也安全了!”
“听老婆一句话,胜读二十年书。岳飞不能留……”
秦桧下了决心,非杀岳飞不可。至于证据那都是次要的,只要扣上谋反罪的帽子,想怎么杀就怎么杀。
伙食一下变好了。四菜一汤,外加一壶好酒。岳飞望着酒菜,半天没有动。就在半个时辰前,岳云被带走了。隔了一会儿,张宪又被带走了。他明白了,秦桧他们开始动手了。
张宪和岳云被带走,很快到了一处空场。监斩官连罪名都没有宣布,二人就被腰斩了。张宪不到四十岁,岳云还未满二十三周岁。
岳飞自投军那天起,就想过死。他愿意死在战场上,被剑刺死,被箭射死,被狼牙棒打死。作为一员武将,为国捐躯,那样的死是最光荣的。可是,一个“莫须有”的罪名,就可以将你弄死。
不用说,最后定下的罪名肯定是谋反。这是历来皇上,奸臣们都喜欢的一个罪名。因为谋反的罪名一旦成立,就有很好杀人的理由。历史上,这样屈死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单是汉朝的开国功臣就一大批呀!韩信、彭越、英布等,无一幸免。
你反不反无所谓,可你肯定“谋”了。就算你老母亲在你背上刺上“精忠报国”四个大字也没有用。需要你的时候,你“精忠报国”,不需要你的时候,你只能“为国捐躯”。
岳飞知道那酒里面有毒,暂时不喝。死了也不能当个饿死鬼,吃饱了再说。那顿饭,岳飞吃得挺慢,细嚼慢咽。这是在人世间吃得最后一顿饭了。以往,岳飞从军多年,吃饭极快,很少品味。
这顿饭吃得真香啊!菜饭全吃没了,连汤都喝得一滴不剩。
岳飞看那一壶酒,哼了一声,又笑了。他是爱喝酒的,可是,在战时滴酒不沾,怕误事。
拿起壶倒了一碗,一口气喝了进去。将碗扔在一边,将壶拿了起来,壶嘴对着人嘴,痛痛快地喝了起来。一壶酒,半壶毒,全喝了进去。坐下来,慢慢等死。过了会儿,并没有感觉。忽地一下站了起来,提起笔,奋笔疾书,写下八个大字: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死神光临了,肚子绞劲儿地疼。岳飞与死神抗争,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死神痛下杀手,岳飞走了……
一代名将岳飞的尸首像死狗一般被四个衙役拖走,随便找了个地方,草草地埋了。
一个叫隗顺的狱卒,偷偷地跟踪,冒死将岳飞遗体背出杭州城,埋在钱塘门外九曲丛祠旁。
隗顺临终前,始将此事告知其子。1162年(绍兴三十二年)宋孝宗即位,岳飞冤狱终于平反。隗顺之子告以前情,乃将岳飞以礼改葬在西湖栖霞岭。
1178年,宋廷为岳飞追赠谥号“武穆”,宋宁宗时追封为鄂王,理宗时改谥忠武。
请看下回——451曌王巧设美人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