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质鲜嫩无比,吃完后满嘴留香,果然,带骨头的肉吃的就是爽!
吃完一块后,王树这才把注意力看向了盘子里面。
白色的瓷盘上,满满的堆着色泽艳丽的排骨,份量是外面的两倍。
而且他惊讶的发现,这些竟然都是肋条肉,大下竟然也保持的惊人的一致。
“不愧是许老板,干啥都是这么精致,这光挑肉就得下很大一番功夫了吧?”
王树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看向许诺的眼神里,又多了一丝敬意。
“我靠,这才叫排骨啊!”
此时,一声惊叫声直接在店里响起。
众人纷纷转头一看,发现是一位陌生面孔的年轻人,看起来应该是新来的。
“这位兄台,淡定,别搞得像没见过世面似的。”
旁边另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语气友善的说道,但脸上却带着些不屑的表情。
“不就是一份排骨嘛?他就是再好吃,能好吃到哪里去?”
随后夹起了一块排骨放在嘴边,伸出牙齿一咬。
“我靠,这才叫排骨啊!”
此起彼伏的惊叹声在店内不绝于耳,大多数都是新来的客人。
而那些资深的顾客早度过了这个时期,都是默默的低头,心神全部沉浸在排骨的美味里。
“可恶,我为什么要来这家店,吃了这么好吃的排骨,以后外边的那些我可怎么下口啊!”
一位身穿西装的上班族痛苦的说了一句。
俗话说,由检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他才刚毕业,进入到一家公司做实习生,公司虽然管中午饭,但是那饭实在是难以下咽。
吃了两个月后实在受不了了,今天趁着有空便出来找家饭点解解馋。
转着转着就来了这里,听说这里东西很不错,所以便直接进来试试了。
结果他发现外面那些人说的错了。
这里的东西何止是很不错,而是超级无敌美味!
但是他一个月的薪水也不多,没办法天天来这里,想到这里他就感觉内心好痛苦。
“不行,我一定得努力,上进,赚很多很多钱,到时候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这位年轻人下定了决心,为了以后能天天来这里吃饭,他要化身卷王。
而这位年轻人最后如愿以偿获得了成功。
多年以后,当他坐在公司经理单独的办公室里,准会想起他实习时去的那一家偏僻的餐馆。
那时候,他才25岁,就因为一家餐馆,他踏上了奋斗的道路。
…………
上午营业时间结束后,许诺和夏采芝也做了份红烧排骨当做午饭。
吹完饭后,夏采芝照例回去休息,而许诺则是先建了一个500人的大群,本想弄个二维码出来,别人一扫就能进。
但是他是没有打印机,而且附近最近的打印店要三公里。
于是他果断放弃了这个想法,直接在纸上面写下了群号,把纸贴在了外面的玻璃大门上。
而当许诺回到二楼,躺在自己床上的时候,他的手机突然狂响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