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湘林和葛恋有一搭没一搭地相互挤兑着,施云却还想着刚才的对话。陈銮,葛恋是大傻瓜,一头扎进喜欢的人的怀里不管不顾,像飞蛾扑火一般。而苟远飞又何尝不是呢?
“施云,其实苟远飞对你真的挺好的。你自己不觉得,可在我们外人眼里,他好到就差没把心掏出来给你了。学习上帮助你,生活上照顾你,这么好的一个男孩子,你有没有想过,以后真的和他在一起?你们一起考同一所高中,甚至考同一所大学?”
秦湘林的发问把施云难住了。
中考都还是挺遥远的事情,何况大学。而且,施云也从未把苟远飞列为考虑的对象啊。如果一定要说想过这样的事情,那个考虑的对象应该是叶康。
施云想和叶康考同一所高中,同一所大学,想和他一起直到长大。
然而,可能吗?叶康是学长,他怎么都要早施云一年毕业,叶康是年级第一,恐怕施云一辈子都望尘莫及。
“唉……”施云叹气很沉重,“没想过…”
施云的回答是秦湘林葛恋意料之中的,毕竟在大家心中,长大真的是件很遥远的事情,远到施云用手指都数不清楚。
施云到了外婆家门口,跟秦湘林和葛恋告别。
她正要转身往黑暗的小巷子里走,忽然被一个奇怪的声音叫住。因为这个人的普通话带着口音,一连喊了三遍,施云才反应过来,是在喊她的名字。
“你就是施云吧?我是林自翔,二班的。”
????林自翔?施云迅速在脑海里搜索这个似曾相识的名字,原来,他就是苟远飞曾经提到的,球队里那个球技不错的外地男生。
说话的这个林自翔,跟苟远飞差不多身高,长得很结实,脸又大又圆,五官被脸上的横肉挤得几乎分辨不清。
他穿着打扮比较讲究,不像普通的初中生。他穿着一身灰色西装,脚底穿着一双锃亮的黑色皮鞋,头发梳成油头,没少往上面抹摩丝。他一边说话一边用手往脑后薅头发,油头瞬间被他薅得蓬松有致,然后他用力向后甩头,像极了在给洗发水做广告,如果配上广告词,那句话应该这么说:头屑去无踪,一身好轻松。
林自翔甩头皮屑式的耍帅,令施云感到厌恶。她不想知道他自报家门的目的,也不想搭理他,只是礼貌性地看他笑了一下。
“久仰大名啊!初一时候,听你唱过健康歌,唱的很好嘛!那次我就记住你了。久闻不如一见,今天总算见到你的庐山真面目,还好,跟我想象中的一样。”
施云被这番褒贬不明的话弄得莫名其妙。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接话,尴尬无奈只得傻笑作罢。
“我记得你以前不是住在这里的吧!听说这是你外婆家。要是你以后一直住这里就好了,我们刚好同路!好啦,我先走了,明天见!”
林自翔的话把施云吓出一身冷汗。不仅知道自己的名字,知道自己唱过的歌,还知道自己的住处。看来林自翔是对自己做足了功课的。
但是转念一想,林自翔本就是苟远飞球队的兄弟,他们私教甚好。现在他又跟着球队的人护送自己回家,了解自己的相关信息,也合情合理。所以,施云就没把这事儿放在心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