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是三组于庆阳的《最初的梦想》,他身上那种忧郁文艺青年的气质特别招女同学的喜欢,这种喜欢还是不受年龄限制的,连宿管大姨都在为他拼命欢呼。
最有意思的是,原本林珍娜只是让各个系准备了系旗和院旗,好在气氛热烈的时候挥一挥。
没想到京大的同学们还自发准备了类似应援牌的东西,而且是有组织,有纪律的给每个主唱喊应援口号。
再加上十几杆大旗散落在操场的各个方位,一挥起来还真有点草莓音乐节那意思。
不过显然,于庆阳唱功虽然比不上王旭东,但人气就是高就是比他那么一丢丢,你说气不气人吧。
“珍娜,大家好喜欢合唱啊。”
“苗欣雨!你快把鞋穿好,还有功夫看热闹呢,一会儿想光脚上台是怎么着?”
马上要唱的是《Its my life》,为了这首歌,她特地给所有参演人员买了一身皮衣皮裤,当然是革的,真皮的造价太贵了,她觉得有钱也不能这么花。
国内这个时候还不知道摇滚为何物,国外也处在一个尴尬的阶段,有名的摇滚乐队并不多,也就西城男孩,老鹰乐队之类的。
唯一值得提的,就是Queen去年发行的《We Will Rock You》,正在以高速向世界各地传播着摇滚的魅力。
所以当她解释完什么是摇滚的时候,排练室的房盖差点被掀翻, 等这套破格的演出服出现在大家面前的时候,只有苗欣雨立刻接受了,其他人都表示接受无能。
不过她林珍娜是谁呀,怼天怼地第一人,利诱不成还能威胁呢,红脸白脸她一个人都唱了,大家拧不过她只能穿,好在这首歌四个人就能唱。
鼓手的破洞裤一坐下就看不到了,贝斯手的皮夹克和大帽子遮住了本人的害羞,苗欣雨一直被拒绝的大厚底松糕鞋终于有了用武之地,林珍娜的八孔马丁靴也重见天日。
男的都戴蛤蟆镜,苗欣雨戴茶色阴影太阳镜。
林珍娜的是白框猫眼墨镜,裙子是黑白色拼接的不规则开叉裙,放在这个时代是绝对的离经叛道。
为了不受太多责难,她把开叉的地方缝了一半,虽然很影响美感,可仍是强烈的视觉冲击。
尤其她那显眼的大红唇,在主流审美崇尚自然美的时代,她能做的也只是在心机妆的基础上,涂个口红来彰显自己的与众不同。
再加上砍袖露手臂的铆钉皮马甲,和铆钉皮手环,整个人看着特别朋克。
刚一上台,如此巨大的视觉冲击,立刻化成山呼海啸般的欢呼之声。
台下的外国记者们就快要疯了,一个个去他的绅士风度,谁拍到就意味着谁有大新闻了。
林珍娜在麦克风前站定,最后环视一圈,确定大家都准备好了才开口。
“大家瞩目,接下来我们要表演的是一首英文歌曲,曲风跟你们一直以来听过的有很大的不同,叫做摇滚乐,是国外正在流行的一种音乐,主打的就是一个勇敢表达。
歌曲的名字是《Its my life》,意思是千人一面非我所愿,我要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也希望大家可以坚持做自己,这首歌曲献给你们,谢谢~”
她边唱边弹,边弹边跳。
英文系的学生被身边同学临时抓包当翻译,当听明白这首近乎嘶吼的摇滚乐是什么意思之后,每个人都陷入了林珍娜带来的疯狂之中
“让我听到你们的尖叫声在哪里~”
想跟又不会唱,只能使劲的挥手,发出各种尖叫声来表达自己的喜爱。
要说这首歌哪里不合适吧,歌词积极向上,曲调节奏强烈,听得让人热血沸腾,硬挑毛病的话,也只有演出服不合适这一条了。
“It\u0027s~ my ~life~”
“哇~”
如果说前面的青春励志歌曲激励了在场的年轻人,那么这首摇滚乐,就是彻底激活了他们骨子的叛逆,解放了他们思想上的禁锢。
没有人,是不渴望自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