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手中的贼人不再说话,叶重觉得贼人被他打服了。
于是,他拎着贼人朝着府衙走去。
采花帅看着街道来来往往,认得此地是灵桥府,府衙中的陶玉权陶大人是位好相处的大人。
但凡是带着礼物上门的,他皆是来者不拒。不过,据说那位陶大人的胃口不小,若是你送上来的礼品无法满足他的胃口,只能是抱歉。
天大的罪,地大的银子。
只有付出足够大的代价,就没有摆不平的事情。看着灵桥府府衙大门,采花帅想到要付出巨大代价,不禁有一种心如刀割的痛苦。
“好吧,为了能活命,就算被宰也只能乖乖认。“采花帅心底做好大出血的准备。
心中亦是庆幸,这名执拗汉子并不知道麒麟卫那边发布的悬赏。好在他是当天晚上动手的,要是再过个一两天动手,整个青州城上上下下都会知道。
到时候,他一定无法逃脱。
咚咚咚!
此时的天才蒙蒙亮,府衙之人未上衙门,叶重不断地敲打着鸣冤鼓。然而,这动静依旧没能让安静的府衙有半点动静。
叶重皱了皱眉头,觉得灵桥府的官未免太不尽责,都这个时辰还没有上衙,未免太不将百姓的事情当一回事。还有鸣冤鼓的四周,竟然结了不少的蜘蛛网,灰尘亦是染上不少。
就在此时,在青楼宿醉的陶知命经过府衙之时听到鸣冤鼓动静后,不禁觉得烦躁。
他爹陶玉权是灵桥府一等一的好官,不管是官场上还是富商的口中,皆是让人信服的好官,整个灵桥府在他爹的治理下井井有条。
鸣冤鼓,不知道多少年没有敲过。如今竟然有刁民要告状,这是要败坏他爹的名声啊。
不行,绝对不行。
“凌百户,去看看什么事?”陶知命在两名狗腿子的搀扶下,对着一名年龄大约四十五的男人说道。
此人相貌一般,身材略显臃肿,是灵桥府百户所的百户官,凌云。
据说,此人很快就要退下来。
凌云在灵桥府厮混多年,这个时候退下来心中肯定不是那么爽快的,只能想着法子多捞一点是一点。
近些日子,不少官面上的人物都找到他,希望他能够退位让贤,将百户之位给自己的亲族。
陶知命找上凌云,自然是为了百户的官位。他本人是大命王朝的举人,又有知府老爹,肯定不会愿意当一个武官的。
不过,自家有不成器的堂弟,在科举上没有任何的前途可言,只能混个百户官当一当。
以他们陶家的权势,身份上又无比的清白,稍微操作一番,肯定是没有太大问题的。
如今整个灵桥府官场上的人都盯着这个百户官位置,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若是百户官有本事,统领上千人绝对是一股不小的势力。
凌云之所以没有退下来,只是待价而沽。
个个都想要上来,他肯定就要看一看谁出的价钱高咯。
“去问一问,发生了何事,为何击鼓鸣冤?”凌云招手,命令着身边的麒麟卫道。
那名麒麟卫上前,与叶重交谈一番,目光微微一闪,随后走到凌云和陶知命面前复命。
“大人、公子,前面那汉子说自己在屠宰场遇到一身着夜行衣之人,见其神色慌张,于是出手将其擒拿住。想着把人交给府衙,好获得赏钱。”
听着手下的汇报,凌云神色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微微一笑道:“知府大人果然管理有方,治下百姓皆是勇武之辈,轻易就能抓住贼人,可见大人才能无双。若是入朝,怕是能成为百官之典范。”
百官之典范,百官之首。
凌云一番话,明里暗里皆是在拍马屁,拍陶玉权的马屁,称赞陶玉权有宰相能为。
可惜,整个灵桥府在陶玉权的治理下,百姓过得并没有外人看上去那么好。生活过得滋润的,往往是官场上吃掉肚肠肥满之人。
“哈哈,凌百户谬赞了,谬赞了。家父身为灵桥知府,自然教化百姓。”
陶知命心情爽利,昨日听闻自己的对头苏道临被人阴了一把,让他主理采花贼一案,当天夜里他就到青楼疯狂畅快地玩了整整一夜。
直到如今,他还觉得脚发软呢,夜里的小娘们果然够味。
“不过,此人真是不识抬举,家父将灵桥治理的井井有条,百姓丰衣足食,路不拾遗,他竟然还敢张口要赏钱。”陶知命脸色一变,狠狠说道。
“给我把人赶走,将那贼人丢入大牢,好好审问一番。”陶知命冷冷说道。
一旁的狗腿子自然懂得,自家公子只是想要显示一下威风,顺便将大人的事迹好好宣扬一番。
这名贼人若是身上有油水可捞,他们一定可以将他身上的冤屈洗刷干净。若是身无分文,怕不是一个江洋大盗。
对他们来说,这些事情可谓轻车熟路,做得无比娴熟。
“是,公子。”几名狗腿子神色狠厉,朝着叶重奔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