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之后,原本还躺在她身旁的男人便起身下床了。
安歌困得睁不开眼,明明想问一嘴他要去干什么,但因为太疲倦,就没有问出口了。
翌日,晌午,安歌才醒来。
她这一觉其实睡得挺好的。
昨晚霍少衍在那方面也挺照顾她的感受,虽然时间上磨得久,但体感上她是舒服的。
所以,她起床后,并没有那种腰酸背痛的强烈不适。
她昨晚的衣服,已经被撕烂了,不太能穿。
安歌坐起来后,就找到了自己的手机给小何打了一个电话过去,让小何给她准备一套衣服后,才起身去洗漱。
洗漱完毕,总统套房的门就被敲响了。
安歌以为是小何送衣服过来了,便穿上浴袍,去开门。
但,出现在总统套房门口的并不是小何,而是莫鸢。
安歌虽然意外,但又没有特别的情绪。
她倚靠着门口,目光淡淡的看着莫鸢,“莫小姐,霍总昨夜就已经走了,他不在这里呢。”
莫鸢看着她,说:“我知道。”
安歌挑眉,“你知道,还来这里?”
莫鸢径直朝总统套房里走。
总套房的沙发很乱,且上面散落着女人的一些衣服,更有一些被揉皱的纸巾。
莫鸢不是个不谙世事的女人,她只扫了一眼,就知道,安歌跟霍少衍昨晚肯定在沙发上也滚了。
那些弄皱的纸团,以及凌乱不堪的女人衣服,足见昨晚的激烈。
坦白来说,莫鸢嫉妒得心里都冒酸水。
她在沙发上找了个还算平整的地方坐下后,就对安歌道:“我不是来找霍总的,我来找你。”
安歌淡淡地说:“找我?”
莫鸢道:“你应该还不知道吧?昨晚霍总在玩了你以后,是我一个电话把他给叫走的。而且,我来找你的时候,他还在我的床上没有醒呢。”
安歌皱起了眉头,看着莫鸢那洋溢着得意的笑脸,没说话。
莫鸢见她对此无动于衷,在这时解开衬衫的纽扣。
安歌眯深了眼,“莫小姐……你这是做什么?”
莫鸢褪去了身上的衬衫。
安歌终于明白,她为什么要这么做。
遍布莫鸢全身的暧昧痕迹,告诉她,莫鸢经历过了什么。
事实上,莫鸢也很快印证了她的猜测。
莫鸢对她道:“昨晚,我在电话里跟霍总哭一哭,他就回来哄我了。这之后,我们……就在一起了。讲真的,昨晚其实是我跟霍总的头一次。
六年前,我虽然跟他闪婚,但从始至终,我们都保持着清清白白的关系。所以,昨晚才是我们真正在一起的美好时光。”
说到这,顿了顿,
“坦白来说,跟了霍总以后,我才体验到身为女人的快乐,以前的我算是都白活了呢。”
面对莫鸢的挑衅,安歌始终很平静。
她平静地看着莫鸢,又平静地对她说道:
“所以,你跑我这里来,就是来跟我炫耀你昨夜终于得偿所愿,终于得到霍总的垂青了吗?”
莫鸢没想到,安歌在听了她这番话以后,仍然能如此的平静。
她皱眉,不解地看着安歌,“你就一点都不生气或者是愤怒吗?”
安歌看着她,道:“我生气或者是愤怒,岂不是更显得你小人得志?”
莫鸢冷哼一声,道:
“你应该十分困惑,霍总为什么唯独忘记你吧?不仅如此,他对我的感情也是……极其宠溺的。”
安歌做出一副洗耳恭听的模样,“我确实困惑。莫小姐,不展开说说吗?”
莫鸢勾唇,道:“因为绝情蛊。”
听着就十分离谱。
但,什么蛊毒蛊虫之类,又的的确确在苗疆一带出现过。
只是以前从未发生在她的身上或者是周边的人身上,所以安歌才觉得离谱。
如今,莫鸢能清楚地说出一个蛊虫的名字,说明霍少衍的失忆症跟这个绝情蛊是脱不了关系了。
安歌问:“绝情蛊?所以,你对霍少衍做了什么?”
莫鸢道:“我用自己的血喂养了一条雌雄同体的双头蛊虫。那虫子是杰瑞的生化研究所培育出来的。在完全饥饿的情况下,肉眼几乎看不见那条蛊虫子,但只要被喂食了鲜血,它的身体就能瞬间膨胀到有鸡蛋大小。
这种蛊虫,一旦植入到受害者的人体,就会终身寄宿在受害者的体内。而我是蛊虫的主人。所以,只要我用诡秘之术控制蛊虫,霍总就只能乖乖地我的听话。昨夜,我稍稍花点心思,霍总就成为我的囊中之物了。”
说到这,莫鸢深看着安歌,补充道,
“等霍总再次醒来,他会因为蛊毒而只迷恋我,对你,只有无尽的冷漠。所以,你昨晚在电话里跟我叫嚣,说我没有筹码了。我现在就可以完完整整的回答你这个问题,霍少衍,就是我手上最大的筹码。”
安歌等她说完,面无表情地问:“我想知道,他会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