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突然想起在飞机上的时候,在闻爷爷面前吹嘘自己的奥数成绩,当时洛尘在场。
洛尘只是笑了笑,没有说一句话。
那个时候杜子腾以为洛尘有自知之明,比不上天之骄子的他。
现在他才知道,原来那时洛尘根本是不屑,对,就是不屑!
人家是菲尔兹奖得主,怎么可能会在意他这个奥数竞赛的成绩呢?
想到那时自己在洛尘面前炫耀,杜子腾的脸颊一阵火辣,好似被人扇了几巴掌。
“他这么年轻就拿了菲尔兹奖,看来我不可能刷新他的记录!”杜子腾黯然失色地说道。
不过他心中并没有嫉妒,有的只是失落和对洛尘的祝福。
对于洛尘,他不仅没有敌意,反而还有好感,因为洛尘曾经救过他小姑的性命。
“他不仅在医学上有颇深的造诣,在数学上也有十足的天赋,真是个天才。”杜子腾佩服至极地说道。
说实话,眼前的洛尘,连他都自愧不如。
“大笨蛋,你、你……”秦梵梵在看到洛尘的第一眼后,清澈明亮的大眼睛里闪烁着喜悦的光芒。
她紧紧捂着嘴巴,生怕自己尖叫出来。
“大笨蛋,原来你就是全球最年轻的菲尔兹奖得主啊。”她恍然如悟地说道。
她怎么也想不到,洛尘会突然出现,而且还是以这种方式出现。
当然,这一切都不重要,因为她知道眼前的人,就是她日思夜想的大笨蛋,这就够了。
洛尘坐在那里,轻轻拨动了下吉他弦,试了试音。
片刻后,他开口说道:“我想先唱首歌,送给某个人。”
这句话一出来,下面的学生全都沸腾了,任谁都听得出来,这话里充满了深深的爱意。
霎时间,所有人好奇心骤起,他们想知道洛尘到底在向谁表白。
当悠长的前奏起来后,洛尘一边弹着吉他,一边唱道:
“我来到你的城市,走过你来时的路。想象着,没我的日子,你是怎样的孤独。”
他的声音很低沉,就像是娓娓道来,又像是在诉说某段情感。
洛尘开口的一瞬间,下面所有的学生都震惊了。
“尼玛,你不是搞数学研究的么,怎么唱歌还这么好听。”
“何止是好听,简直是天籁之音!”
“我去,人家在数学上有天赋,在音乐上又这么厉害,还让不让我们活了啊!”
霎时间,学生们抗议起来,恨不得将洛尘撕成碎片。
不过很快,大家都安静下来,没有一个人说话,都静静听着洛尘的演唱。
演唱的最高境界是什么,那就是营造出氛围,让所有听众沉浸其中。
很显然,洛尘做到了。
“你会不会突然的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洛尘一边深情的唱着,一边寻找着小丫头的身影。
《好久不见》是一首深情的歌,很符合这一年来洛尘的心境。
正如歌里描述的那样,他来到小丫头来到的城市,他走过小丫头走过的路,他也想过在没有他的时候,小丫头会是怎样的孤独。
有时候,他会幻想,某一天小丫头会不会突然出现呢?
这一首歌,简直是为他量身打造的!
这个时候,只要不是笨蛋都听得出来,洛尘在表白。
顿时间,所有人跟随着洛尘的目光四处寻找着,想看看到底是什么样的女人,能让洛尘唱出这么深情的歌来表白。
然而,洛尘的目光一直在飞跃,从来没有在某个人身上停留超过一秒钟。
这样一来,大家更是好奇了。
人群中,秦梵梵死死捂住嘴巴,不让自己哭出来。
她在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