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凤凰座,绝对是其中的一件。
“烧烧果实么?”
罗宾猜测。
“嗯,烧烧果实确实有加成。”
“但是,如果他不能脱离恶魔果实的桎梏,最多也就是一个凤凰座黄金圣斗士。”
“哦。”
知道了林斯的打算,罗宾也不再多想。
母亲以及奥哈拉留给她的任务,她已经完成了。
现在她的梦想,就是陪伴在林斯身边,其它的一切,都没那么重要。
……
林斯与罗宾就这样在温康岛暂时安家,仿佛一对真正的夫妻,林斯白天有空的时候,会拿出小刀雕刻一些黄金圣斗士的手办,等到集市那天就拿到集市上去卖。
圣域的黄金圣斗士,名声可不比海军大将,海贼四皇低。
甚至可以说,在底层的人们看来,黄金圣斗士的名声,可比海军大将,海贼四皇大多了。
所以,林斯出售的黄金圣斗士手办很受人们欢迎,特别是小孩子,巴不得购买全套圣斗士手办。
可惜的是,就连圣域都没有十二位黄金圣斗士,再加上有几位黄金圣斗士的身份还不是曝光的时候,这里林斯雕刻的,只有七位黄金圣斗士。
七位黄金圣斗士中,最受欢迎的,是摩羯座黄金圣斗士古伊娜。
世界第一大剑豪之争,才过去了没多久。
在大新闻摩尔根斯的操作下,古伊娜可以说是家喻户晓。
英姿飒爽的古伊娜,是无数女孩子们的偶像,也是无数剑士追逐的目标。
第二受欢迎的,是鱼人岛的处女座黄金圣斗士乙姬娘娘。
虽然在与圣域达成盟约后,鱼人岛的鱼人与人鱼们经常往返于圣域与鱼人岛之间,但对于其它地方,鱼人与人鱼都还是传说中的存在。
乙姬娘娘,完美的满足了人们对于美人鱼的所有幻想,强大,温柔,美丽,是以,乙姬娘娘的手办销售量紧随古伊娜之后。
排在第三位的,是伦巴海贼团的布鲁克。
林斯当时还很奇怪,但后来却发现了,大家购买布鲁克的手办,不是喜欢布鲁克,而是林斯雕刻在布鲁克旁边的少女——天琴座白银圣斗士“歌姬”乌塔。
这人林斯有些哭笑不得。
他之所以雕刻穿着天琴座圣衣的乌塔,只是一个恶趣味而已,却没想到,布鲁克手办的销量因此而大涨。
等到手办全部卖完,林斯就收摊,在集市上买了几袋零食后回到住处,家里面,罗宾已经做好饭菜了。
吃完饭后,罗宾安静的看书,林斯则出门寻找雕刻手办的木材。
温康岛虽然不是很大,但也是有一丛森林的。
林斯从山上扛起一捆树干,回家的途中,看见了不远处的海边亮起了熊熊的火光。
也不将肩上的树干放下,林斯就这样走近。
“火拳!”
夜色下,雀斑少年浑身冒着火焰,一拳挥出,熊熊的烈焰化作一道火柱,将大海炸出一道道水花。
等到火柱熄灭,林斯摇摇头。
“小家伙,你这算什么火拳?最多也就是热拳罢了。”
“哦?”
艾斯扭头,“原来是你啊,风暴男。”
虽然知道面前的男人是个强者,但艾斯可不觉得自己会不如对方。
吃下那颗奇怪的果实后,艾斯发现自己获得了火焰的力量,除了水,好像没有什么能伤害到自己了。
现在的他,正处于极度自信的状态。
就算是遇到海军大将,他也不是不能打。
眼前的这个男人再强,有海军大将强么?
“我这一拳下去,就算是几艘军舰都会被我打穿,要是这还不算火拳,怎么样才算火拳?”
“嘿,军舰那种东西,不是有手就能打穿的么?还需要火?”
林斯嘴角一歪,貌似很疑惑的盯着艾斯看。
那幅模样,好像很好奇艾斯是不是不能用手打穿军舰。
“我忍!”
“你刚刚的火焰对付一般人的话,或许还可以。”
“但对于体术稍微有些成就的人来说,也就是热浪罢了,没什么伤害。”
“这么可能?”
“不信?”
林斯眉头一挑,上前几步,将手伸到艾斯还燃烧着火焰的手上。
艾斯一惊,刚想缩手,手腕却被林斯抓住。
“嗯?”
艾斯面色忽然一变。
刚刚他想元素化的,但被林斯握住后,却发现元素化后也根本不管用。
该被捏住的,还是被捏住。
“蓬轰!”
冲天的火柱,以艾斯为中心往外扩散,熊熊的火焰,将温康岛的天空,都映成了绯红色。
“你看,信了吧,我就说你的火拳只是热拳,对于体术还算可以的人来说,这火焰还不如你直接打一拳有劲。”
“你……”
看着在自己火焰中毫发无损的林斯,艾斯直接懵了。
到底是这家伙太强,还算我自己太弱了?
“哦,我啊,我的体术还算可以,你的火焰,对我的作用不大。”
“呵呵……”
艾斯不想理林斯了。
收回火焰,艾斯看着连肩上的树干都没烧着的林斯,将自己获得烧烧果实后激增的自大抹去。
“那风暴男,你说我的热拳要怎么样才能升级成火拳?”
“你在问我?”
“小气鬼。”
艾斯暗啐了一声,然后弯下了腰:“还请前辈教我。”
“嗯,孺子可教。”
“你的火焰,散而无力,有形而无质。”
“想要将热拳提升为火拳,等你的火焰足够凝聚,有形有质再说吧。”
“散而无力,有形无质?”
林斯什么时候离开的,艾斯并不知道。
他的整个心神都放在林斯所说的这八个字上。
“火焰足够凝聚?有形有质?”
一伸手,一团熊熊的火焰,在艾斯手上燃烧。
随后,这团火焰在艾斯的控制下,开始往内缩,但还未完全变成一个球形,就轰然消散。
“不行……”
以往的艾斯使用火焰,就是单纯的将火焰扩散,增加火焰的攻击范围。
就算是“火拳“,也只是一口气将大量的火焰打出去而已。
刚得到这份力量没多久,他还从来都没想过如何将火焰凝聚。
于是,这段时间,艾斯除了白天在温康大饭店当伙计,晚上就一直在锻炼自己的能力。
一转眼,两个月的时间,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去了。
……
这一天,林斯与罗宾退了房间,收拾好自己的行李物品后,挽着手走向了温康岛的码头。
“喂,风暴男,我在这里。”
一到码头,林斯与罗宾就看到了一艘小型的商船,约有十三米长,五米宽,有三道风帆。
虽然有些旧,但主体完好。
温康大饭店的老板与老板娘站在码头上,看着艾斯大呼小叫,都露出了笑容。
他们能感受到,艾斯是真心喜欢这艘船。
年轻的时候,他们用这艘船航行了大半个东海,现在,他们已经不在旅行,决定留在温康岛养老,给这艘船找一个新的主人,是两人的心愿。
他们老了,船还没老。
“艾斯,这艘船,我可就交个你了,要好好待它。”
“放心吧,温大叔,温大婶,这可是未来海贼王的船,它可是要陪伴我到达拉夫德鲁的。”
温康饭店的老板和老板娘在与艾斯惜别之后,对着林斯两人点点头,相互搀扶着回去。
“嘿嘿,风暴男,我这艘船,比你的那艘大吧。”
“不错,这艘船还可以。”
“那么,上我的船吧。”
“好吧。”
林斯也不拖沓,携着罗宾登上了这艘船。
“事先声明,我们两个上船,可不是作为战斗人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