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梅见状,以为两人对魔教忠心耿耿,亦不再多说。
“你不喝一点吗?”
陆小凤举着海碗,对沈忧之问道。
沈忧之看了眼碗里漂浮着的厚厚的羊油,鼻尖传来浓烈的膻味,最终摇了摇头。
“你的包袱里到底有什么?”陆小凤好奇道。
“衣服,钱。”
两套换洗的衣服,还有十万两的银票。
陆小凤看着那干瘪的包袱,知道里面肯定装不下任何一件厚衣服,但他却好奇里面装了多少钱。
他知道公孙兰是一个有钱人。
“不多,十万两。”
沈忧之回答了陆小凤的疑问。
“噗——”
陆小凤一口羊杂汤喷到了地上,几乎在瞬间,羊油便凝固了,结成了白白的、薄薄的一层油脂。
“你既然有十万两的银子,我们为什么还要吃这种东西?”陆小凤登时喊道。
“不是我们,是你。”沈忧之出言纠正。
他一口汤也没喝。
“我若是知道你有十万两银子,就算有人把我的头按进羊杂汤里,我也绝不会喝一口!”
陆小凤气得跳脚。
他是一个注重生活品质的人,如果有十两银子一天的客栈可以住,那他绝对不会去住九两九的。
现在,他之所以在这冰天雪地的寒风里喝着羊杂汤,纯粹是因为他没钱了!
虽然第一口羊杂汤入肚的时候,他确实感到无比的满足。
但现在,他恨不得将肚子里的羊杂全部吐出来,好为接下来的山珍海味腾地方!
人就是这样,当你什么都没有的时候,一点儿羊杂汤就能让你感到心满意足。
但是当你什么都有的时候,即便山珍海味也难以让你提起食欲。
“所以你为什么不早点说?”陆小凤气愤道。
“因为你没有早点问。”沈忧之理所当然地答道。
“就因为我没问,你就看着我喝了两天的羊杂汤?”陆小凤问道。
“我以为你喜欢。”沈忧之解释道:“刚才你不是喝得很开心吗?”
陆小凤无言以对,刚才他确实很开心。
但是现在,他难受极了!
“走!”
陆小凤拉起沈忧之的袖子就要离开。
“去哪?”沈忧之问道。
“当然是去这里最好的酒楼,吃个痛快!”
陆小凤高声喊道。
他就是故意说给后面三个跟屁虫听的。
这几天一来,三个跟屁虫也和他一样,吃了不少苦头,他当然要好好刺激他们一下。
......
酒楼
陆小凤狼吐虎咽地往自己的嘴里塞着烧鸡,两边的腮子早就被挤得像两个大肉球。
在这之前,他已经吃了一碟牛肉,两只猪蹄,三盘蒸鱼,还喝了四壶酒。
但是看他现在的样子,好像还能再吃进去这么多东西。
“唔...真好...烧鸡...真...香!”
陆小凤一边疯狂咀嚼,一边含糊地说道。
另一边的桌子上的三个人,吃相也没比陆小凤好多少。
只不过,他们花的是自己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