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无绝对,比如现在,它就迎来了两个不速之客,即我和白丁。
在距离金鹿园还有差不多两公里的时候,我和白丁就弃车步行。
没办法,金鹿园大门口有高亮的路灯,只要开车过去,必然会被发现。
我和白丁依仗夜色,前行一段,便下了马路,从园区旁的荒地里隐蔽穿行。
“虽然来之前已经有了心理准备,但我也没想到金鹿园居然有这么大!”
我对走在身旁的白丁念叨了一句,他还没开口回应,我耳中藏着的通讯耳机就传来了人声。
“金鹿园兴建于二十年前,原本此地是工业区,不止一家工厂。但是陆家势大,将附近其余企业,尽数吞并或赶走了,由此才拿下了这么大的地盘。”
耳机里是个年轻的男人声音,听上去有气无力的,但并不是气虚的状态,而是他似乎本就是这种颓废的说话腔调。
“白丙?”
我下意识捂了捂耳朵,白丙果然是习惯性的颓废语调:“少东家好,是我。”
跟这种人交谈,有种随时会被带入颓废状态的感觉,我开门见山:“金鹿园的面积太大,我要如何找到荆泽明和钱途的具体位置?”
耳机里传来了一阵敲击键盘的声音,白丙的声音换成了电子机械音:“进入园区后,我会一直引路。”
我捂住耳朵,压低声音询问白丁:“你这位丙哥,是不是有社恐?为什么还要用变声器?”
白丁指了指自己的脑袋,开玩笑道:“天才的世界,没人能够理解。不过丙哥是不是社恐,得看状态。”
“怎么说?”我心生好奇。
白丁仰头笑道:“键盘在手,天下我有!”
“我丙哥平时统管白家的线上网络,工作压力比较大。他最喜欢的放松方式,就是在网上当键盘侠,跟人对喷。”
“有时候实在无聊了,就弄两个不同的账号,自己跟自己对喷,引发他人跟风围观。在网上,他是妥妥的社牛。”
我不得不认同了白丁的理论:天才的世界,果真不是我等凡人能理解的。
夜幕之下,我和白丁从荒草地中来到园区高墙之下。
抬头眺望,这墙得有个七八米高。如果我没猜错的话,最上面那层铁丝网,还是通电的。
这路是白丁带的,我自然只能将希望寄托在他身上。
白丁也不含糊,从背包里取出一只绑了钢丝的钩爪,在手中抡了几圈,就要甩上墙头。
“等等!”
我急声叫停:“你没看到电网吗?就不怕被电死?”
训斥了一句,我将钩爪夺过,发掘分量挺沉:“这也是探阴爪吗?怎么不太一样?”
我在冰砬山见过真正的探阴爪,但比我现在手里这只小巧不少,而且爪钩之间的机扩更为灵活。
“这叫飞天爪!”白丁鄙夷一笑,好像我没见过什么世面似的。
“以前走檐子的,都用这个,取物能力比不上盗墓贼的探阴爪,但是翻墙爬高,比那个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