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桧其实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陆钊明明是一个中位天仙而已,跟他这个金仙有一个大境界的差距。
要是那个金仙剑修的女杀神,他黎桧不是对手,他认栽,但是陆钊的一张符篆就能压得他抬不起头来,这个就有点匪夷所思了。
此时的他,就觉背上这张符篆,就是一整座山,还是一座他这个金仙都无法挪除的山,虽然压不死他,但足以让他站不起来。
“陆大人,这是为何?要是……要是论起来,那位通幽鬼的消失,可与我无关,对我出如此重手,是否……否太过了。”
黎桧被压得喘息都有点断断续续的,他也知道求饶只怕不行,那就换个法子,直接责问,虽然大概还是不行,但总比低声下气地求好。
陆钊笑道:“是与你无关,但是有个事情,你大概知道。”
黎桧勉强地抬起脑袋:“何事?”
陆钊也蹲下身来,与之平视:“邹齐,他在何处?”
黎桧神色微变,摇头道:“不知道,他早十几年前就走了。”
陆钊拍了拍他的背,立时便有千钧重的力道又他的背上传来,压得他四肢着地,整个人都压进地里半尺。
黎桧想开口求饶,但是一张嘴,嘴巴里呼呼地灌泥土。
陆钊拍了拍手,站起来指着那道符篆道:“这道符篆叫做翻山符,是我早年从一个翻山印上学来的,当初那个翻山印只能压一些修为低的人,但是我这符篆不一样,他能压服金仙。只要我不摘下来,他就会一直压在你身上,压得你喘不动气,但是不会死,因为你是金仙嘛!不过这里是闹市区,要是没人给你解这个符篆,你九黎族大族长的面子可就丢大咯!到时所有人都会来看你黎大族长像狗一样趴在这里。”
黎桧的脸瞬间煞白。
他是九黎族的大族长,几百年前就是,那时他年纪轻轻就位居高位,意气风发不可一世。正值九黎鼎大灯笼问世,与他这个年轻天才族长而言简直是祥瑞中的祥瑞,所以那天所有的九黎族族人都来观礼、膜拜,都把他当成几千年前的部族勇士一样看待,这是他的光辉。
然而光辉往往只有短暂的一瞬,在正当他得意忘形的时候,命运给他开了一个绝大的玩笑,他历来精进神速的修为居然出了岔子,一夕之间,他形同凡人。
所有的人,无论是来看他的,还是路过他的,甚至只是远远瞟了一眼他的,都被黎桧认为是恶毒的嘲讽。
他开始捕杀这些人,自己没了修为实力,就派手下人去,杀了一个又一个,杀了一群又一群,直到再也没人敢抬头看他,再也没人记得他的样子。
但是高压和恐怖带来的往往就是反制,越是恐怖的高压统治,所带来的反制也就越迅猛和凶狠。
那一天,差不多是他修为出岔子后的第三年,也就是他无差别杀人的第三年。
那个和煦的午后,他躺在目榻上吃着南方运过来的水果,还有甜粥。
一个笨手笨脚的丫头端粥的时候,大概是因为害怕,脚底下拌蒜身子往前扑倒了。
小丫头端的甜粥洒了他一身,还有他那件顶顶喜欢的丝绸蓝袍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