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一首《野狼disco》
瞥见爱坤确实毫发无损,弹幕们也纷纷发起了问号。
【什么,爱坤竟然不是整容脸?要真是整容脸,非把他打成猪八戒不可。前几年那些明星,整容怪可不少,鼻子歪斜,假体露出,皮肉僵硬,别提有多吓人了。】
【是啊,看来爱坤没有在撒谎。他依旧是我们的好爱豆,爱死坤宝了,他的篮球周边,我也买了很多。】
【所以,爱坤应该谢谢徐文吗?哥哥不是整容脸,应该多么庆幸啊。整天说他是整容脸,让爱坤粉,拿什么荔枝?】
这件事情,证明了爱坤不是整容脸。不管是岛国整容,还是棒子国整容,被排球这么打一下,肯定原形毕露了。
工作人员也跑了过来,并给他递上了一袋冰袋。
“坤坤,你没事吧?千万别吓唬大家啊。。。”
“没事,歇会就好。”他揉捏着太阳穴,看了一眼徐文。
又抽了抽嘴角,极不情愿地坐了起来。
“徐文你赢了,晚上6点。杰克酒馆见!”
他虽然不想请,但女嘉宾里也有自己的女神。而且又不能随便赖皮,自然得继续请。
“行,这副膏药你拿着,早晚各敷一次。消肿化瘀的。”徐文从口袋里摸出几贴黑漆漆,冰凉冰凉的帖子。
爱坤捂住了鼻子,毕竟这味实在是太呛人了,手感摸上去还黏糊糊的,着实有些吓人。
“这味太冲了!!”他狠狠地吐槽了一句。
“良药苦口,这狗皮膏药你拿去,就当我向你赔不是。”徐文直接塞给了他。
其他人也笑了,哪个明星没事,还往自己兜里塞狗皮膏药啊,真是离谱到家了。
但也是对方的一片好心,他也只好收下。
...
晚上,节目组将几位嘉宾送到了酒馆门口。
看着眼前灯火通明的酒馆,金麦有些小激动。
酒馆由棕榈叶搭建而成,椰子,贝壳,以及海景,成为了这里的主色调,是hn省最热闹的酒馆之一。
“哇,文哥。咱们快进去吧。”金麦往徐文身边靠了靠。
俩人自从坐上了观光车,就一直腻歪在一起。金麦是妹妹,徐文也不好直接拒绝,而且还是漂亮妹妹。
当然,这里的女嘉宾都很美,关键是有趣的灵魂。
动之于情,行之以礼。
贴着狗皮膏药的爱坤走在前面,剩下几人走在后面。
酒馆内,灯光闪烁。
人群众多,舞台上的乐队团,演奏着属于自己的曲子,发型也是十分狂野,像极了迈克尔。
“哇,是徐文!!”几个眼尖的小迷妹直接凑了上来。
“天哪,他们竟然来咱们酒馆拍节目了。好开森!!我要发个圈子,让我的那些集美们,看看,我究竟有多辛运!!”迷妹们的手机都要拿不住了。
“茜茜,我要跟你们合影!!”蹦迪的男粉丝们,也吹起了口哨。
当然,粉丝虽然狂热,也讲究原则。不会随意扑倒明星,或者强行干什么。他们只是激动地盯着几人。
大厅内的接待小姐,观察了一圈,才走向了徐文。
她的眼光很专业,他觉得徐文才是本次的领导。
“先生,几位?”她面带微笑,轻声问道。
“十位,挑一个靠窗的位置就好。”他也顺势应了下来。
爱坤不乐意了,连忙指了指自己。
“小姐,今天是我请客,想必你也认识我是谁吧?”
酒馆里灯光昏暗,加上不停闪烁的disco灯光,比较难以辨别。
她推扶一下眼镜,又反复观察了一遍,谁没事贴那么一大块狗皮膏药喝酒呀。
余光撇到了身后的嘉宾们,脸上也浮现出了一丝笑意。
“你我不认识,但后面的这几位,我认识。影后茜茜,演员金麦,童星祖尔,还有小花子枫,相声演员其林,还有复出江湖的徐文。”她依次清点着。
爱坤听完立马绷不住了:“哎,不是。我可是爱坤,练习生节目你没看过?”
弹幕也纷纷跟风起来。
【世界那么大,还没认识我大坤哥的人?荔枝食的不够多??要知道咱们的爱坤,已经红遍华国了,下一个目标的亚洲,再是世界。让爱坤遍布世界。】
【你干嘛??得,爱坤们被鄙视了。今晚哥哥又要睡不着了。不过爱坤你放心,姐已经给你准备了舒适的坤窝,地方大,管饱。】
【小黑子们,露出坤角了吧?文哥加油,咱们粉丝永远支持你!!】
“没看过..我不感兴趣,包厢就在里面,你们随意。”她冷冷地说了一句。
“什么,她竟然没有看过鸽鸽的节目??以后的坤蛋,没你份了!”其余的粉丝纷纷喊道。
要是谁不支持爱坤,就没坤蛋吃,这是圈子里的诅咒。
金麦勾起徐文的指尖,轻声说道。
“没事的,有我陪你~”
她的声音很甜,带着一丝撒娇的味道,很是勾人,让人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真是个小妖精~
粉丝们见了只捂眼,当众撒狗粮好嘛?这不好?
此时,空气中的醋味也更重了。
爱坤,祖尔,还有茜茜。
理不清的三角关系,数不清的情债。
爱坤只能看着自己的高冷前女友,跟情敌徐文,勾肩搭背,甜甜蜜蜜。
此时的他,应该染个原谅绿。
跟自己在一起时,牵个手都能躲得很远。购物提包,做苦力,少不了自己。
啊——
节目组为什么要邀请自己的前女友啊,他只觉得自己的脑子瓦特了,非要来参加什么互换女友的栏目。
他不怕议论,只怕女友跑了。
金麦就这样,大方地牵着徐文的手。
他的手心真的很暖,她很喜欢。比爱坤阳刚多了,身材也更加结实。
当然,目前的她还没尝过。不试一试,也不清楚行不行。
年纪上来了,好奇心也更重了,想要尝试尝试新事务。
节目组已经提前为众人点好了他们喜爱的饮料。
茜茜喜欢喝甜甜的葡萄酒,美容养颜,酒精含量低,适合美女品尝。
祖尔喜欢喝果酒,口味偏甜,适合小姑娘喝,浓度不高,尝鲜合适。
金麦喜欢喝威士忌,使用谷物酿成的酒,有麦芽跟烟熏的特殊口感,度数不高。
“来,喝!”徐文捧起一大罐伏特加,给自己满上了一杯。
桌上的人被震惊了,要知道伏特加可是战斗名族喝的酒,一般人压根喝不了,而且还是大罐的那种。
盛放的杯子,就跟维京人同款,还冒着白色的泡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