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沈果果难得起了个早。
霍涛跟没事人似的,腰不疼腿不酸的样子,真讨厌。
沈果果的老腰,似乎有点疼。
以后不能再这么疯狂了...
吃过早饭,给马文才发消息约好一会儿出城的时间。
接着就开始准备着可能会用到的物品。
“营养剂拿三支够用吗?”沈果果拿不准。
“够了,不拿都行,我们不往远走,今天应该就能回来,”霍涛坐在凳子上,看着沈果果忙来忙去。
“嗯,那就三支,吃的拿一盒就行,水带两瓶。”
“武器...对了,我们用什么武器?”沈果果突然想到这个致命问题。
霍涛挥了一下大拳头,“我用这个,当然,其他人用刀,有少部分人用光能枪。”
“光能枪?”
“是不是齐城主身边那种机器人的配枪?”
沈果果好奇的瞪大眼睛,那可是枪哎!
原来是光能的,不过她盲猜,大概是太阳能的。
神奇!
霍涛见她感兴趣,就跟着解释道,“那种枪很贵,一般都是举全城之力,买一批做为防护,普通人是买不起的,我们也买不起。”
酱子!
她懂了。
作为现代人,哦,不,是这个时代的古人,她还是觉得,枪这种东西,还是有所限制比较有安全感。
琢磨了一下,她挑了自己最常用的砍骨刀。
比划几下之后,觉得怎么收纳都不太方便。
干脆用猪皮现场做了一个斜挎包,类似前世鬼火少年们常常背的胸包,可以斜挎,可以放到胸前,还可以放到背后。
也不讲究什么美观度了,简单实用为主。
胸包内里有两个夹层,一层放吃的,一层放一块干净的布,一会儿再买套防护服做备用。
胸包最外面做了一个刀套。
没有拉链,就用猪皮绳子系上。
为了防止刀刃戳破包包,她特意做了双层皮。
把她的砍骨刀放进去,拿取还算方便。
做好之后背在身上,在霍涛面前转个圈,“怎么样?好看吗?”
她平日一直都穿着风土城常见的褐色粗布萝卜裤,上身是软布长袖,有时候是米色,有时候是靛蓝色。
今天穿着的是米色上衣。
配上一个乖巧的丸子头,还有那对珍珠耳环的衬托,整个人可爱中又透着一丝娇俏。
霍涛一伸手,把人拉到自己腿上。
“好看的。”
“你放心,别害怕,我会保护好你的,用我的命。”
“tui!谁要你的命,我们今天出去,就是探探路,不是去送命的。”
沈果果送他一个白眼,叮嘱瓦力、王意、朱小鸭三人好好看家之后,套上防护服,拉着霍涛直奔南城门。
路上还拐了个弯,多买了一套防护服做备用。
马文才全副武装,手里拿着一根钢管,钢管上缠着一根粗绳子,在城门口等着二人。
老远就看到一大一小的身影朝自己走过来。
不得不说,真情侣,就是甜!
他只是看着就很羡慕。
前几天去了一趟良水城基地,一个是受沈果果所托,去感谢朋友收留沈家兄弟,一个是去看看英台。
可看到英台一家,带着两个孩子,笑得那么开心。
他就退缩了。
感觉自己像个小偷,透过门缝,偷偷看着自己媳妇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