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沌勇士身材高大强壮,穿着数十斤重的坚固铠甲还可以健步如飞。一双大脚重重的踩在地上,给地面留下一串深深的脚印,一直从密林深处延伸到巨龙之山山脚。
后面的诺斯卡掠夺者神情异常兴奋,他们从出生至今就接受战争文化的教育。相信死亡不会是人生的终点,在战场上战死的人会来到血神的黄铜大殿,有机会转生成恶魔的一员。而病死或者因意外而死的人则会被认为是懦夫,无法获得血神的垂青,只能到地狱里饱受煎熬。
对信仰血神的野蛮人部落来说,战死沙场就是他们最高的荣誉。
每次到达战争时期,他们就会非常兴奋,因为战争代表着荣耀和掠夺。
诺斯卡人常年居住在寸草不生的北境霜原,那里天寒地冻,一整年都看不到太阳。境内除了雪就是冰,连兔子之类的野兽都看不到几只,生活条件极其艰苦,物资十分贫瘠。根本无法靠捕鱼或者种植采集来维持氏族的生存。
艰苦的环境也造就了诺斯卡人勇猛彪悍的民族性格,还有靠劫掠为生的生存方式。
他们的劫掠对象大多数时间是南方的紫罗兰帝国、瓦兰迪亚王国以及其他几个势力较小的公国。有时候被逼无奈,他们也会向同族举起屠刀。战胜者会将战败者的族群兼并,两个氏族合二为一,形成一支更加强力的大军,随后一起南下,从南方的人类身上抢夺物资。
这些劫掠者们的先辈和帝国边防军持续作战了数千年之久,也难以跨过边界那几座雄伟的战争要塞。
现在他们有机会直接深入帝国南方的大森林,已经算是达成了先辈们几十代人都完不成的壮举。
诺斯卡战士们想的很简单,按照常理推测,一个国家最精锐的部队大部分都聚集在边疆或者首都。国家腹地内的行省基本都是民众富裕,田地肥沃的好地方。根本不会有太多兵马守卫。
就算有,也是一群散兵游勇,或者没见过大世面的新兵蛋子。
等他们完成了恶魔交给他们的任务,杀死巨龙之山的领主,抢夺领主手里的领地核心。恶魔就会在三天之后,统一把获得了领地核心的部队重新传送回北境霜原。
他们则可以趁着这三天时间,在附近大开杀戒,想抢多少东西就抢多少东西,想杀多少人就杀多少人。
等本土势力反应过来,派兵过来围剿他们,他们已经通过传送门回到北境霜原,留下一地鸡毛,让这些反应迟钝的秩序阵营军队急得跳脚也追不到。
对于诺斯卡掠夺者来说,这次执行邪神的任务,可能是从出生到现在最爽的一次劫掠。
他们每一个人都无比兴奋,幻想带着数不清的财宝和人头,光荣的回到氏族,接受每一个族人的膜拜。
而眼前这座小小的领地,只是他们此次光荣劫掠的第一步。
混沌勇士走在最前面。
“所有人都给我注意一点,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小心丛林里面杀出伏兵,遇到伏兵也不要慌张,按照我的吩咐结成队形,用……”
这个用字刚说出来,只听见咔嚓一声,好像有人踩断了干树枝之类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