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啊,那是一个特立独行的女孩。当时,那会是八年前的一个下雪的冬天。当时正值暴雪天,在当时的学校迎宾大堂里,我应邀成为了热场乐队的吉他手,作为当天晚会的第一支表演节目。”
“那时,作为主唱歌手的她,高贵为帝国最高审判长的女儿,东方栀静小姐,在后台一直温柔的对待当时还是高中生的我们......一直对我们说,如果我们的节目出了什么不好的影响,那问题就由他一个人承担。”
苏子曦眼睛刷的一下就睁大了。毕竟那个名字她实在是太过熟悉了,熟悉的让她差点惊叫了出来。
“那然后呢?你总不会就因为这样,就喜欢上了东方老......那位东方小姐了吧?”
“啊......当然。在演出的时候,小姐她似乎一直都在观察我,而我那个时候也确确实实的事已经紧张到麻木了。在表演结束之后,小姐就把我约到走廊上,用她自己的方式为我鼓励。也就是从那个时候起,我就不愿意再只当一位乐手了,我想要成为一位音乐家。”
“在那之后,我辞去了音乐社吉他手的工作,转而埋头扎进图书馆。只要能够让我的音乐知识和灵感无止尽的增长,那我也一定会在未来的某一天里,再次与小姐相见。那个时候,我希望她能够听完我为她写的第一首,也是我生命中的第一首曲子......”
对于楚泽雨那种没有任何来由的爱恋,林尘幕也是在心里默默的表示了赞同。
惊艳了时光的女孩并不会与自己有太久太久的接触,她只需要一颦一笑,只需要略微抬起头,让阳光洒在她的脸上,就已经足够心动了。
他悄悄看了一眼苏子曦,从后面轻轻抱了抱苏子曦后,抬起头。
因为感同身受,所以他也能够理解这种感情。
“那......你做到了吗?”
“呵呵,没有。六年前我用爵士乐的风格被学院录取了。那个时候我也知道东方小姐也入读了帝国理工,所以也曾经就读了一周的时间。可是,我想当然了......在我的家乡里,那些大小姐们都喜欢蓝调,爵士和R&B。可怎么会想到东方小姐那么美好的女生却喜欢安安静静的民谣和聒噪的摇滚呢?”
“这......就是你选择复读五年时间重新回来的理由?”
林尘幕摸着苏子曦散落在肩上的发丝,满眼伤感的吐出一口气。
楚泽雨的眼角慢慢红了,一抹悲伤慢慢涌上了他的面颊。
“当时,我也认为音乐多元化。也理所应当的认为我喜欢的东西,也有很多人喜欢。所以小姐说不定也会喜欢的。可是......当年的迎新晚会上,小姐被一个满头银发的男生用一首民谣给勾走了心弦,而我,却还始终执着于我那半生不熟的爵士。”
“人海太嘈杂,小姐就偏爱安静。那个时候我也突然发现,我似乎就是我,我不需要让我自己活成其他人所喜欢的模样。只想要小姐能够喜欢就好。尽管小姐恐怕早已有了男友,或许也已经定下了婚约。但......我果然还是希望,小姐能够来听一听,我为她谱作的曲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