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姐,再这么吃下去,我都要吃成小猪了。”
温小酒擦擦嘴巴,打了个饱嗝。
“小酒,这皮蛋瘦肉粥,我完全是按照你的方法做的,可为啥味道总是差了一些。”
温阿香皱着眉,有些闷闷不乐。
这个嘛,温小酒知道是为啥。
因为她每次做饭都偷偷加了泉水,只需要一点,香味俱增。
可她现在还没办法说清泉水的来历,所以不能说。
“这饭啊,一个人做出来一个味道,我就喜欢大姐做的,是不是啊温桐。”
温小酒在桌子底下踢了温桐一下。
温桐只顾埋头喝粥,男孩子饭量重,也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所以吃得格外的香。
更何况,这粥也太好喝了。
都已经第三碗了,要不是盆里没了,他还能再来一碗。
“对对对,大姐做的可好吃了。”
温桐应和一句,舀了一勺放进嘴里,闭眼咀嚼,一副享受的样子。
这可是最后一碗了,他要慢慢品尝。
听弟弟妹妹这么说,温阿香心里好受点,安慰自己,这粥她就做了两次,手生,多做几次,一定会和小酒做的一样好吃。
晚饭过后,温坛儿端来水盆:“脚冻坏了吧,我多加了点热水,快来洗洗。”
温小酒坐在床上,冰凉的小脚伸进水盆里,暖暖的好舒服。
“二姐,我们一起泡吧,这盆足够大呢,正好咱俩也说说话。”
“那好吧。”
于是温坛儿搬了个小凳子坐下,脱掉鞋袜,也伸进水盆里。
温小酒的脚丫跟她的小手一样,肉肉的,软乎乎的,用手指戳一戳,还能戳出一个洞洞来。
相比之下,温坛儿的脚瘦长纤细,皮肤也更白皙。
“坛儿姐,看来不出门也是有好处的,你看,你的皮肤比我跟大姐都要白呢。”温小酒羡慕的说。
温坛儿笑了:“白不白的,都是天生的,哪里是不出门的原因,我知道你是在安慰我,谢谢你小酒。”
温小酒嘿嘿干笑两声,怕再说下去引温坛儿伤心,转移了话题。
“坛儿姐,你见过女人缠足吗?”
“你怎么问起这个?”
“我那天听村里头人说,脚小的女人能嫁有钱人家,所以有的女孩子从小就要缠足。”
这些都是盖房子的那些人闲聊时,温小酒偷听来的。
“我没见过,不过我听娘说,奶本来也打算给小姑缠的,顾大娘都已经到咱家了,可小姑死活不同意,说要是再逼她就离家出走,奶没办法,就让顾大娘走了。”
“顾大娘?就是经常来咱家买酒的那个?”温小酒问。
“对的,秀红,就是顾大娘的闺女,跟小姑从小玩儿到大的,听说顾大娘给秀红缠足之后,秀红疼得几天几夜睡不着觉,哭得街坊领居都听得见。”
温小酒光听温坛儿讲,都觉得脊背发凉。
“既然那么疼,为啥还要缠呢?”
“因为那些高门大户就喜欢脚小的女子,如果能嫁到有钱人家,每天有人伺候,也不用干活,只要生娃养娃就行。”
真是变态,温小酒心里暗骂。
好好的姑娘,硬是被这些所谓的大户人家给搞残疾了。
可说到底,如果没有人迎合,想通过嫁人,麻雀变凤凰,这种陋习也不会流传下来。
所以人还是得靠自己,辛苦是辛苦了些,起码自己的脚自己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