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苏悯还是第一次在饭桌上见了这么多人。
当碗筷碰撞发出轻响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来他坐的是主座。
看着眼前端起碗筷的小屁孩们,苏悯有一种物是人非的错觉。
就好像在很久以前,他也是如同他们这般,青涩的脸上还有羞赧的笑容,在别人家做客,用心地道着好。
是什么时候的事呢...苏悯的眼神迷离。
众人放着碗看向他,才让他回过神来。
苏悯呵呵笑道:“吃吧,都别客气,就当在自己家一样。”
不是任何时候,是当下才对。
看到他动筷了,大家也跟着动筷。
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容,今日这一顿午宴,是难得的宾主皆欢。
苏悯挠着小羊的下巴,逗弄它尝试一块鱼肉,以小羊打了个响鼻告终。
它的蹄子踩在桌上,苏悯手指蘸水,在桌上给它画了个圈,示意它只能呆在里面。
苏悯逗弄小羊的时候,也有挑动着其他人的目光。
虽然名字叫做“小羊”,但是没有人真的把它当小羊看,模样神俊,大眼睛可可爱爱,还如此懂人言。
说是苏先生的宠物,但是看着苏悯在那循循善诱的模样...
“尝尝这个,这个好吃吗?”
“在饭桌上懂礼貌知不知道,眼前的别乱翻,跟后的别太馋,吃相好看点,筷子别拿那么长...”
“哦忘了你不能拿筷子。”
光是看着苏悯在那调教小羊,每个人都忍不住吃吃发笑,而后又觉得,这哪里是宠物嘛,简直就像小孩一样看待。
甘雨坐在一边,看着那只乖巧又透露着活泼的小家伙,眼中的喜色盈盈。
她喜欢小羊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因为小羊的血脉过于稀薄,所以她并没有能分辨出来。
但是光看着那双眼睛,她就觉得心中满是喜爱之意。
就像照镜子一样。
阿萍嘴里嚼着饭,伏在她耳边轻声说道:“你别说,香菱丫头的菜我还是很认可的,你在看啥,那小家伙确实很可爱啊,比我那只大肥羊可爱多了。”
甘雨的耳垂被热气吹得有点发红,听着阿萍嘴里的吧唧声,稍稍避让些许,微醺着脸说道:“阿萍...要咽饭才能说话的。”
阿萍的小脸一耷拉,翻个白眼,用手遮住嘴巴,咕哝说道:“那是在教它呢,怎么教到你身上去了。”
甘雨小脸微红,低眉笑了起来。
胡桃吃饭也不安生,看起来心情很是不错,小腿晃荡的时候,不小心踢了行秋一脚,惹来一声轻呼。
桌上的饭菜都能符合大家的口味,苏悯吃过童年时候的香菱做菜,再吃吃现在的,不由得赞叹一声天赋异禀。
要是自己也会做菜就好了。
不行,打住!
这个念头一出现,苏悯就瞪大了眼睛。
这沙笔系统,下一次任务让自己当个厨子怎么办?
自己的身边已经有未来的璃月掌勺香菱,还有昔日的厨神马科修斯,自己去遭那个罪干嘛。
更何况,与大多数人的通病一样,苏悯并不是不喜欢做菜,只是不喜欢洗碗。
这事儿就和写作一样,创作的过程和收获的成就感足够让人心潮澎湃,洗碗除外。
要不家里还是聘请两个婆子?
其实也不算那么刚需,除了偶尔的聚餐以外,家里的灶台并不会按时生火,吃饭也都是出门点餐,钟离指不定也不会答应。
但是...
看着面前其乐融融的场景,苏悯的心中是真的有点馋。
他有些哭笑不得,好像渡过大先生的一生后,心中难免有些暮气。
可是真的很好啊...庭院里有了人气的模样,真的和以往太不一样,足以让他心生眷恋。
不然这大宅子住久了,心里估计更慌。
一旁的钟离看他一筷未动,神情飘忽的模样,轻轻用筷子敲了敲他的碗沿。
得了一句骂。
“不可以敲碗哦,这可是大忌讳。”苏悯下意识地说道。
发现是钟离后,又说道:“啊哈哈,我以为是小羊在动碗筷。”
钟离的声音沉稳,问道:“在想些什么,还是吃饭要紧吧。”
苏悯给小羊的碗里添了菜,回道:“想着给家里添几个管家务的婆子,都住这么久了,也该有点烟火气了。”
钟离便紧盯着他不说话。
苏悯后知后觉:“哦对,好像你比我住得还久一点,那你是什么打算,要还是不要?家里这点开销肯定是供的起的。”
他也没办法的嘛,都是为了生活。
钟离握着茶杯不说话,像是真的有在好好考虑。
坐在钟离旁边的阿萍竖起了耳朵,情不自禁地靠了过来。
她又偷偷对着钟离说着悄悄话,偶尔偷偷扫了苏悯一眼。
刚巧这时,苏悯把筷子往桌上一放,发出“咔吧”一声,对着站起来夹菜的胡桃说道:“怎么不吃面前的青菜,还挑着更远的夹。”
那脸上突然出现的严肃,只是在教训挑食的胡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