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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刚蒙蒙亮,李飞宇就起床离开了旅馆。
吃完早餐后,他便找了家商场,采购了几套宽松的衣物,换下一套后,其它几套随手丢进了系统背包里。
之后,他又采购了一些食物和水。
本来,他是想买几把枪的,只是,他刚越狱,正规途径根本买不到枪械,所以,他才退而求其次。
一股脑将杂七杂八的东西丢进背包,轻装上阵,李飞宇踏上了他的回家之旅。
圣安东尼奥市,距华盛顿有一千五百多公里。
按理说,他应该乘坐飞机或者长途汽车、火车这类交通工具的,可是李飞宇才刚越狱,他现在就是个黑户,踏进机场和汽车站简直是自投罗网。
系统背包内取出地图,找准路线后,沿着马路,开始奔跑起来。
是的,李飞宇是打算徒步穿越一千多公里,前往华盛顿。
刚开始,在市区内,李飞宇只保持了人类正常的速度,半小时后,李飞宇便跑出市区,人烟渐渐稀少,索性便迈开步伐,全力奔跑起来。
90码。
100码。
一直提升到120码,李飞宇才保持着这个速度。
这个速度,已经超越了地球上最快的陆地生物了,即使是猎豹,也达不到这个速度。
即使是在高速公路上,一般的汽车也就这个速度了。
只见李飞宇夸张的摆动着手臂,每一步跨出,都能飞奔出十多米远。
这种奔跑方式,是李飞宇总结出最节省体力的方式了,李飞宇计算了下,就算不休息,保持着这种奔跑方式,他甚至能持续两小时以上。
其实,李飞宇的速度还能更快,只不过,再加速的话对体能消耗会比较大,如此一来,反而得不偿失了
飕飕……
感受着劲风从他耳畔吹过,这一刻,他只觉得无比的自由,这是一种脱离了人类本身桎梏,超然与物外的自在逍遥。
虽然,借助交通工具,速度还能更快,但那感觉,就完全不同了。
一个半小时过去,李飞宇已在这条笔直的公路上飞奔了一百多公里。
期间,路上遇到了许多汽车司机。
无数人跌破了眼镜。
也有一些胆大的,摇开车窗向他打招呼。
甚至还有人向他提议,比比他和汽车哪个更快。
不过却被他摇头否决了。
李飞宇有些高估他的体质了。
原本,他以为他可以持续奔跑两个小时以上的。
然而,还不到两小时,他就感到有些吃不消了,心跳不由控制的开始加速,体内热量产生速度超过散发速度,双腿肌肉开始疲劳。
即使以练力圆满的掌控力,他的身体都出现了一些不受控制的变化。
正在李飞宇考虑要不要休息一下时。
他的身后传,传来了汽车呼啸的声音,是辆绿色皮卡,美国最多的车型。
很快,那辆皮卡就追了上来,和李飞宇速度保持了一致。
车内的司机摇开了车窗,朝李飞宇喊道:“嘿,小兄弟,要不要我顺你一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