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李修缘跟李飞交谈的时候,他才发现李飞这个人比他想象中还要有趣。
以前人们常说,三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一抓一大把。
而现在的人们喜欢说,好看的皮囊千篇一律,有趣的灵魂还真不多。
李飞似乎是遇到知音了,很迫切的跟李修缘谈起了他刚才提出的那个问题。不仅仅是那一个问题,在他看来有很多事情都大有问题。
比如,高速公路的最高限速是一百二。
这个规定很合理,因为十次意外九次快。因为超速造成的车祸一点儿不必酒驾来的少。但是他很奇怪一个问题,既然高速公路规定的最高时速才一百二,不就是说车子最快只允许跑一百二么。
那么问题来了,为什么所有的轿车都码表会标注到二百四甚至是三百二呢。
既然最高时速只能跑一百二,为什么不让生产汽车的厂商,在生产汽车的时候就把最高时速定到一百二呢。
现实中这样互相矛盾的问题有很多,而且这种问题正在一点点发生变化。从最初的无人问津,到现在的有一部分人开始重视起这些问题。
李飞又给李修缘举了一个实例,社会出现一种新的市场模式,配套的监管规定并不会马上出台。而是会等着这种市场模式出了问题,才会紧急出台相应的措施,或者说是开始补救。
例如,近些年来十分盛行的网约车和共享单车。
共享单车的确给人们带来的便利,解决了地铁和公交触及不到的最后一公里。这的确是一件好事,但在这件好事的背后,是占用大量公共资源的恶略现象。
报废的网约车堆积如山,甚至被人丢到马路上或者是河里。很多人说是因为素质问题,因为一部分人的素质太低的缘故。
事实上,在扫码即走的网约车出现之前,市场已经出现了有利于解决最后一公里的共享单车。只不过它们跟后来的共享单车不一样。
它们都有固定的存放车位,而且是必须办理实名登记以及缴纳一笔押金的。而这一类的共享单车,是由当地的市政部门统一规划的。
它们不会随处可见,只存在于人流量比较大的地方。比如商场,公园,车站等地方,在方便所有人出行的同时,也不会造成公共资源的恶意侵占。
很多人并不明白什么叫公共资源,在一座城市而言。所有属于共有的区域,都可以被称之为公共资源。
比如马路两旁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城市公园和广场,火车站广场等等。
李飞跟李修缘说的很详细,就共享单车这个问题,李飞已经为此做了大量的调查。事实上,共享单车根本就不需要无处不在,它本身就需要有一定的约束性。建立固定的存放点,形成一套独特而又健全的管理体制。
只有这样,共享单车的出现才不会弊大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