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听到枪声是从这个方向传来的,但由于没看见人,这些无脑怪物,也不知道绕到大石头后查看。
林志稍等片刻,换了个地方,再次扣下扳机,干掉两只。
剩下的丧尸突然一起迈开大腿,狂奔起来,不过不是冲着林志,而是沿着铁路线跑向林志来时的方向。
“这倒节省子弹了。”
既然丧尸没有发现自己,林志也不打算赶尽杀绝,丧尸杀不胜杀,又何必浪费宝贵的弹药。
等群尸跑出很长一段距离,林志这才来到小站,抬头一看,这小站站名叫野马冲,于是拿出地图,早上出发的时候没有参照物,不能确定自身所处的地方,也就不知道距离西城还有多远的距离。
他在月台上铺开地图,一查之下,野马冲距离西城三百四十公里。想来是逃离尸潮的时候,又偏离了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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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计算着,人步行速度通常在六公里左右,他一天如徒步八个小时,那将近一个星期左右,即可抵达。
伊莎贝拉很有可能,也是沿着铁路走向西城。那必定会在沿途留下蛛丝马迹。
林志于是走进候车厅,查看是否有人到来过的痕迹。
野马冲小站实在太小,只是为了方便周边的山民出行。
所谓的候车厅,不过一栋两层的红砖小楼,面积六七百个平方,木制的长椅东倒西歪,到处都是翻倒的背篓,以及装山货的蛇皮口袋。
候车厅角落中,有一堆烧过的灰烬,早已经灰熄火冷,不像近期升起的火堆,看来曾经有幸存者路过这里,但那也是很久前的事了。
林志扒拉了几下火堆,又上到二楼,二楼是办公室和值班室,室内蛛网尘封,冷冷清清空无一人,他见桌子上摆着两个核桃大小的铁球,于是拿在手中,出门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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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离开小火车站,继续赶路,行到黄昏,但见四野一片苍茫,铁路两边难得看见一所房子,都是大片的野地,竟连过夜的地方也找不到。
他提了提背包的肩带,又继续赶路,直到天黑,也找不到适合过夜的地方,最后只好在铁路下方的涵洞中,凑合着睡了一晚。
天亮后,林志再次出发,手中把玩着铁球,稍微可以缓解下一个人徒步的无聊。
如此走出三四公里,路边草丛中响起簌簌的声音,他把铁球用力砸出去,只听嗷的一声,草丛中窜出一个全身花白毛发的东西,小狗般大小,毛皮光滑,也不知道是什么物种,牙齿又尖又细,冲着他就扑了上来。
林志一步跳开,又扔出一枚铁球,噗的一声,正砸在这东西背上。痛得它嘶嘶乱叫,转身就逃。
“小东西,还真凶恶。不过你一个教训,你还翻天了。”
林志咒骂了一声,忽见草丛中有一条大鱼,已经被啃去了一半,原来刚才那不知名的动物,是在护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