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照在看着刘禅眉头紧皱的样子,心里有点纠结,不知道该不该把这件事告诉刘禅。
还是赵世民细心,看出来李清照有话要讲:“易安居士是有什么话要说吗?”
刘禅听到这话也抬起来头:难不成李清照想要辞去女学老师?
李清照开口道:“是这样子的,臣妇在这边给这些孩子教书,听说了一个13岁的小姑娘叫招娣,她父母早亡,跟着叔叔生活。可叔叔不是个省油的灯,为了弄点吃喝嫖赌的经费,于是就把她卖给了一个光棍做老婆。
招娣是个烈脾气、胆子大的姑娘,她天天琢磨着怎么逃离苦海。她就兵行险招想要弄死那个老光棍,可是一个13岁的娃娃哪能抵挡得了壮年男子,于是光棍只是被划伤了手指,并没什么大伤害。可光棍不依不饶,招娣就去官府自了首。县衙以谋杀亲夫的罪名判处招娣死刑。
所以臣妇斗胆想请官家给招娣一个机会,她才十三岁,实在是罪不至死啊!”
刘禅听了,怎么感觉和北宋丞相司马光之前翻的旧案那么像呢?
司马光在现代的名气是非常大的,他砸缸救人的故事被编入教科书,每个人都在小学时读过这个故事。
司马光还编修历史巨着《资治通鉴》,奠定了他作为史学家的历史地位。
不过,司马光的为人却让人诟病。
司马光性格偏执,又认死理,同时又深陷党争之中,在宋哲宗时代任职宰相期间曾多次采用不光明的手段对付新党人士。
史学地位崇高的司马光,他也曾有“卖国”嫌疑,在他为相期间,要将王安石打下的领土,一寸不要,全部归还西夏。
眼前,刘禅听了之后,沉默了一会才说:“那个县衙大人可是按照本朝律令来处理的?”
李清照:“启禀官家,县衙大人说按照往来的惯例要判处那孩子死刑,所以臣妇才斗胆把这件事告诉官家,恳请官家从轻处理。”
刘禅听了心想:原来是惯例啊,那也就是说不是法令。
“既然如此,那杨沂中,你传朕的命令,把那个案子的负责人给朕换了,重新处理。”
“谢官家!”李清照松了一口气,觉得这个官家还是很好说话的。
现在呢,刘禅是真的头痛:他当时光顾着裁撤冗官和精简机构了,倒是没有注意到宋朝的一些法令也该与时俱进了。
其实,宋朝的法律还是比较完善的,所以刘禅的脑子才暂时没有发现需要更改。
而为什么说宋朝的法律先进呢?在北宋时,朝廷就颁布了一部类似如今“强奸幼女罪”的法律法规。
这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次有针对性地对保护儿童权益做出的立法措施。
其中规定,凡是对10岁以下幼童进行强暴、侵犯的,等同于成年人的“强奸罪”。
此后元明清三朝也相继以此为标准进行了立法,确保儿童利益不容侵犯。
还有个刘禅不愿意马上更改法令的原因就是:与法令有关的向来是精细活。
一旦开始修改,那么接下来一年内大家伙都有的忙。
话说,本朝有哪几个适合法令修改的人才啊?
要不要把相父叫回来把这件事给他负责?
刘禅越想越头痛:不好,难道我要开始长脑子了?
刘备:绝无这种可能……
题外话:花花感觉自己没有头绪了,你们觉得给李清照安排什么职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