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是老问题,朝廷说的是利息两分,到了地方可能就是三、四分了,你需要比新法条例规定的多还一倍;
你领到贷款,种了地之后,也不一定就遇上大丰收,所以到了收获的季节,你可能根本还不起钱;
你无力偿还,但官府也不会亏,前面不是贫富搭配分组作保了嘛,就由富户来填你的窟窿;
然后你还是没钱买种子种下一季的粮食,官府也不喜欢你这种人了,干脆就只把钱借给富户,可富户根本不需要贷款,便出现了强行被官府塞钱索要利息的情况。
以上种种,还是建立在你是一个老实本分农户的前提上。
假如你是个意志不坚定的汉子,刚刚拿到贷款出门,便有商人开始套路你了,临街的酒肆有歌姬临街作乐,诱惑你过去消费。
所以很可能你刚刚领到的钱,还没进家门就已经没了。
关于这个现象,无处不在的苏轼有诗为证:杖藜裹饭去匆匆,过眼青钱转手空。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
前两句指责官府不干人事,一边放贷一边刺激消费;后两句则是讽刺办理贷款手续麻烦,一年有一半的时间待在城里,耽误农事,唯一的好处是让孩子学会了城里的口音。
要说损,在大宋真没人能超过苏轼的,在乌台诗案中,他自己也承认了这首诗就是在讽刺朝廷的青苗法。
农户之外,再换个例子,假如你是个小商人,做点小生意,需要借点钱周转,但青苗法借贷的金额和借还款时间都是有规定的,利息也是固定的;
你需要在固定的时间点去借钱,也只能在固定的时间点去还钱;
你说你周转一个月就够了,想提前还款,那不行,必须等到还款时间,就得还两分的息;
你说你要借一年,那也不行,到了规定时间必须还;
所以权衡之下,你宁愿选择民间的高利贷,那个贷款的金额和时间都比较灵活,还可以多宽限些日子,利息算下来也不会比官府的多很多。
你是个富人的例子就不举了,前面已经说过了,富户要给穷户担保,还会被摊派,所以就算不被拖成穷户,也是官府薅羊毛的对象。
综上这些,再来看王安石的青苗法,优劣就很清晰了。
最大的优点自然是理念超前,妥妥的国家银行放贷业务,稳赚不赔,这也是最能体现王安石“民不加赋而国用饶”这一想法的条例。
最大的劣势则是条例没有考虑人心,太过于理想主义了。
地方政府的各种奇葩操作,朝廷也不管,任由那帮人要么为了政绩,要么为了私利,肆意妄为,由百姓买单。
最后的结果是朝廷确实变得有钱了,熙宁、元丰年间每年靠青苗法可以为朝廷增加三百万贯左右的收入,但这些钱实质上是靠加大剥削带来的,与王安石最初的设想相距甚远。
现在摆在苏过面前的,就是这样的一道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