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琳出生在一个农村家庭,早早辍学出来打工。
同村的人从城里回来,说在城里能挣大钱,父母让她跟着亲戚去赚钱回家给弟弟娶媳妇。
她从来没去过城里,很是向往,一心想着以后能留在城里,不用回去受气。
到了城里才知道,亲戚说的挣钱的工作是那种不干净的工作,她虽然想赚钱,但是出卖身体的事她不干。
亲戚见她不愿意,也不强迫,这样的女孩子亲戚见多了,一开始都这样,看多的城市的繁华,就会拼了命想法子留下来。
到那时候做什么都会愿意了。
她被亲戚安排在高档的酒店里做服务员,因为长相不错,所以在前台,那些有钱人进进出出,个个都光鲜亮丽,她真的很羡慕。
有一次有个客人喝多了,想要对她动手动脚,那个男人一身肥肉满身酒气,她觉得恶心,把人一把推开,那个男人恼羞成怒,想要打她。
就在拳头打下来的时候,被一个大手拦住,是南振林。
南振林把肥腻男推开,经理知道后赶来,对南振林毕恭毕敬。
南振林帅气的脸庞,深深吸引她,一个富家公子愿意为她们这些普通人出头,这场英雄救美让她芳心暗许。
不过等她反应过来,南振林已经走了,从那以后她就再也没见过南振林。
就在她绝望的时候,常刚出现了,她认得这人那个和南振林一起的男子,她主动靠近擦常刚,一来二去两人很快就成了朋友。
她有意无意地打听常刚的朋友,得知南振林结婚了,还是在救下她之后的事情。
她不甘心,要是她早点找到南振林,或许新娘就是她呢。
知道常刚喜欢她,便答应他的追求,只有这样她才能经常见到南振林。
很快她就答应常刚的求婚,顺利见到了南振林还有他的妻子,慢慢接触中,得知南家的家境比她想象中有钱。
她也要过上那样的生活,更加想要得到这个南振林。
常刚的同事付军在他们的婚礼上,对她一见钟情,经常趁着常刚不在家的时候来找她。
两人身世差不多,在付军的花言巧语下他们背着常刚做了不轨之事。
常刚只是普通的警察,工资没有多少,省吃俭用还够的,但是见过有钱人的世界,她怎么甘心过这样的生活。
这种心情,在她生下女儿后达到了顶峰,以前没孩子常刚的钱面前够她花,现在有了孩子,一分钱恨不得掰成两分用。
特别是看到南振林进出开小车,他的妻子生产有专人照顾,还有大房子住,她内心有了疯狂的想法。
她要常刚的命,常刚死了,南振林一定不会不管好兄弟的妻子、女儿。
付军一开始有点害怕,但是架不住她的哀求,付军以为她想除掉常刚和他在一起,一咬牙答应帮她。
她让付军找人做了一块玉佩,把有放射性的东西放在玉佩里。
拿到玉佩后,她当作生日礼物送给常刚,说是自己在庙里求来的平安符,嘱咐他上班的时候才带,回家就把东西放在办公室里。
常刚疑惑为什么要这样?护身符不是应该不离身吗?
她编了借口,庙里的主持说他的工作带煞气,玉佩帮忙挡煞,不能带回家中,常刚信了。
玉佩的放射性不多,她担心一次性太多会引起怀疑,每年更换一次,第三年的时候,常刚的身体出现问题了。
不过他没在意,第四年的时候,他在出任务的时候晕倒,检查才发现癌症晚期。
知道这个消息,南振林第一时间找到最权威的医生,但是,已经太晚了,只能化疗维持。
常刚生病的时候,她每天无微不至地照顾,经常在他面前说‘你要是走了我和依依该怎么办?’
常刚知道自己时日不久,便把母女俩托付给南振林。
常刚一死,南振林也信守承诺把她们母女俩接回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