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歌再三推脱,族长看人实在是不识抬举,热络的表情也淡了下来。
“朗歌啊,族长一事都是看的缘分和指引,下一届的指引就是你,你再推脱可就说不过去了吧!”
“什么指引?我外面有工作,而且现在很稳定,这也是我的梦想和追求,我不想放弃。”
“梦想是基于现实的理念之上的,你外面的工作能赚几个钱?你当了族长,这不是全族的未来都是你去规划的,年轻人眼界不要太小,太小容易未来后悔!我话就说这一次,你自己好好想想。”
“不了,我从不为了自己的选择后悔,现实也是,我的工作很有前景,目标也近在眼前,我不会放弃的。”
族长见人软硬不吃,气的直咬牙,甩了甩手,提溜着带过来的果篮又走了。一路边走边想,他的第二选择是族里的朗时鸣,但是生日相差两个月,可别小瞧这六十多天,这可是天壤之别,书上说了,时长间隔每过七天,夺舍后的生命和成功的机会都会下降5%,总共成功的几率都是80%,还能禁得起这么掉?
他的预想是,让朗歌作为下一个夺舍目标,用朗时鸣的血加持阵法,朗时鸣身体好,壮实健硕头脑还简单,是作苦力最佳的人选,而且身体好的族人加持过的阵法,也会将血液主人的一部分能力转移到夺舍人的身上,这一个七八十几率的目标,一个百分百的能量库,不比直接夺舍他来得强?
族长太着急了,他暂时没有去考虑其他的新鲜血液,也没有思考过万一当他夺舍的时候,他的目标也老了该怎么办,他现在就想将所有的路都找好,确保自身的万无一失,年轻人……到时候可以再找,现在一定要一个确认的人在这,他才能安心。
回到家,屁股还没沾上床,又站了起来,在家里来回踱步,朗歌不同意这个事超出了他的预料范围,他得找个法子,最好是给朗歌一家施压,让他们自己上门来求着当族长,这样他才不至于被看出段疑来,就算是看出来了,他也有话能解释糊弄过去。
想了几天没想到好主意,他本就是个耍小聪明的人,真正的聪明才智他没有,想点事情得费老鼻子劲,村里人也没有跟他关系特别好的,他属于是新官上任,还没有混熟,之前以为偷鸡摸狗的事情,其他人也不太待见他,找个心腹都不好找,只能眼睁睁看着朗歌一家去了空间站。
但是这时候他不慌,朗歌一家是森林狼族人,必然还是要回来的,他要在他们再次回来之前想好对策,中间这么长的时间,他就不信自己想不到了。他不聪明,他就看看周围有没有聪明的人,然后随便给个一官半职的,再打点打点,让人对他产生好感,然后再趁机让那个聪明人去想。
等来等去,等到了一个意外的人回族,那是他小时候最瞧不上的人,朗珂珂。为什么瞧不起朗珂珂呢,因为这个人以前一起撒尿和泥玩的时候,最是喜欢搞小团体,并且智商感觉还没他的高,但是族里的大人都喜欢他,说朗珂珂长的俊,在他看来,朗珂珂也就长的一般而已,就嘴巴甜会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