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她眼里,男人只是生活中的调味剂。她所有前男友加起来都不及她好闺蜜的一根手指头。
她对待感情一向都不算认真,她对自己的每一任男友都很大方,但也只是存于金钱方面。她在甩男人的时候,一向都是不留情面的。
说到底,就是性转版霸总。
总结一下,就是一个字:爽。
苟富贵刚得知沈意舒要演海王的时候,就忍不住感叹她这是本色出演。
这部剧的男四号名叫方晨。他试镜这部剧就是因为小道消息说沈意舒要接这部剧的女三。他是沈意舒的颜粉。
他饰演的这个角色名叫颜之墨,在剧情里是柳时暮交往时间最长的一任男友。
不过。说是最长,也不过半年而已。
柳时暮对颜之墨还算满意。因为颜之墨一直都很有分寸,从来不会做出让她不满的举动。
不会像其他男人一样,因为争风吃醋搞那些骚操作。也从不会要求看她的手机,定时查岗更是不存在。但只要她需要的时候,他就绝对会出现。可谓是随叫随到。
曾有人嘲讽颜之墨就是柳大小姐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玩物,但颜之墨从未在意过。
他知道柳时暮喜欢的就是他的乖巧。他坚信自己一直乖巧下去,就能在她身边长长久久的待下去。
但柳时暮喜新厌旧的本质是不会变的。颜之墨虽然足够乖巧,但长此以往也让她觉得少了几分刺激跟新鲜感。
这一天,柳时暮约颜之墨来他们平时会面的公寓里。
虽然时间地点都跟以往一样,但颜之墨莫名生出了不好的预感。
果然,柳时暮开口第一句话就是,“把这个签了吧。以后这栋公寓就是你的了。你毕竟也跟了我半年,除了这栋公寓以外,城郊的那栋别墅也给你。稍后我再给你转两亿。”
颜之墨眼圈顿时红了起来,“是我哪里做的不够好吗?”
“你挺好的,是我腻了。”柳时暮拿出手机边回复闺蜜的消息,边漫不经心的开口,“你也知道,我这个人就是贪新鲜。”
眼瞧着颜之墨又要开口,柳时暮不由得眼眸微冷,“阿墨,你是跟我最久的男人。你知道我最喜欢你哪一点吗?”
闻言,颜之墨不由得脸色煞白。她最喜欢的是他的乖巧听话。
柳时暮的言外之意已经很明显了。是让他继续听话,乖乖的把字签了,拿了房拿了钱就走的远远的。不要死缠烂打,惹她厌烦。
“我希望我们可以好聚好散。”柳时暮端起桌上盛满咖啡的马克杯喝了一口,“临了了,可千万别让我失望。”
颜之墨颤颤巍巍的拿起笔。他没想到这一天会来的这么快。
哪怕他已经卑微至此,也还是换不来她的驻足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