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一雅大惊失色,令她惊的不是她知道详情,她不在乎她知不知道,就是她知道了她也能大大方方的嫁祸到其身上,令她惊讶的是她的反应。
以前的易琳在代家是一个没有任何人会可怜她,帮助她的小贱种,现在易琳眼里那种凛然寒决的神情让她汗毛竖立。
总感觉以前的那个人不是眼前人。
易琳眸里掠进了代一雅的所有神情,眼底依旧毫无波澜:“这只会让其他人觉得久经沙场的代家千金是个绣花枕头。”
中看不中用。
她擦完,把纸扔了,出了洗漱间。
走廊的窗户开着,阳光倾泻,倒进了屋里,在走廊的地上留下了光影。
微风掠过尽是光影斑驳。
“代一琳。”
易琳在走廊拐角处被人叫住,那人看到易琳转过身来,才把将信将疑的那颗心放下,“真的是你。”
男人一身黑色戎装,向她走过来,易琳第一眼不认识,第二眼才试图喊出名字,“黎……宇……轩?”
“还记得我啊,不错不错。”
黎宇轩戴了一副眼镜,不丑,很衬他,长相斯斯文文,看上去就很学富五车。易琳的高中同学里她自己记得名字的人屈指可数,记得黎宇轩的名字,不是偶然实属必然,这个名字在她的高中几乎是她那一届每一个莘莘学子的噩梦。
因为他从进高一开始,连续三年蝉联成绩榜年级第一,从未被打退过,那些年级前十,有能力争一争第一的,都是他的手下败将,每一次出成绩,尤其是高考前的那一年,课间的八卦新闻基本聊的是他,在同一个教室,老师叫的名字最多的是他,每次物理老师讲题累的时候,都会让他上去接力。
所以说,易琳就算人冷冰冰的,不与人交往,也很难不记得他的名字。
“我还以为你会记不得我。”
确实,如若不是在她面前出境比上课老师还多,易琳真不记得他。
易琳和他不熟,没说过几句话,“你来参加订婚宴?”
黎宇轩高中毕业就去了国外学习,以前的学生样褪去,现在眉宇间多了几分英俊和狼性:
“嗯,前段时间刚修完那边的课程,想着以后回国发展。”
她不喜寒暄,“那你随意,我先进去了。”
易琳穿了淡粉的纱裙,裙摆有好几层纱,腰处细收,头发颜色不黑,有些浅,她不喜欢累赘的耳环,戴了简约小巧三只耳骨夹。
从后背看。
飘飘欲仙。
“代一琳。”
他在背后叫住她,待她转过身来,口中的那句询问她有没有男朋友的话始终没有说出口。
高中三年,他曾暗恋过一个女孩子,她的名字叫代一琳。
女孩不爱说话,不爱与人交谈,但成绩很好,一只保持在年级前十,她总一个人回家,家长会上,她的父母从未来过,这样与世隔绝,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孩子,他只见过她笑过一次。
发自肺腑的。
那刻的笑容,时间都像静了,唯有她,在灼灼微光间,像不染人间烟火的精灵。
那一次班里面搞联谊玩游戏,她连他的名字都叫不出来,自此之后,他努力在班级课堂上出境,让她记住他,后来出了国,没能上同一所大学,他在两年内修完了四年的课程,为的,就是怕她心有所属。
暗恋三年,他这次想明目张胆的来。
他站在原地,还是没问出口,她那么拒人于千里之外,应该还没有,“……没什么,有机会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