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奘带着三个徒弟,骑在一匹高大的白马上,走在前方。
而林铁所率领的三百人,则始终不远不近的跟着他们。
林铁也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只不过他的马,要远比玄奘那匹神俊的多。
纯正的大宛龙驹,一匹的价格足以在长安城里买下套宅子!
因此,林铁对这匹马格外的宠爱。
在沙漠里喝口水都成困难,林铁的马包里却始终放着一堆通红通红的胡萝卜。
以前林铁没吃过这种蔬菜,到了西域之后,不仅他喜欢吃,连他坐下的马也很喜欢。
“兄弟,借一根儿。”
一个长着胖脸的壮汉,骑着马和林铁并行。
他们这支队伍里,所有人的马匹都是纯正的大宛龙驹!
林铁递给他一根胡萝卜。
“穆哥,你说少爷为什么非要给玄奘大师配一匹白马?”
“还非要让他找三个徒弟,甚至给这三个徒弟都取好了名字?”
穆哥咬了一口胡萝卜尖,把剩下的全都塞进马嘴里。
“我哪知道!”
“你是永阳坊出身,在咱们兄弟之中是最受少爷看重的。”
“我们这帮太子六率出来的,可比不上你消息灵通。”
林铁吧嗒吧嗒嘴。
“其实我也想过,可能是少爷的恶趣味…”
“以前在坊里的时候,我扒在墙头,偷偷听过少爷给大夫人和二夫人讲故事。”
“那个故事里也有去天竺取经的说法。”
“只不过那三个徒弟里边有一只猴和一头猪…”
“具体的细节我实在是想不起来了。”
林铁挠了挠头。
穆哥打了个哈哈,道:“是猴是猪的,跟咱们有个屁的关系!”
“我只知道,咱们马上就要回到长安了!”
“你嫂子那边,肯定担心坏了!”
“一出了就是大半年,托人写封信都寄不出去。”
“也不知你小侄子现在会不会说话了。”
“这一趟回去之后,短时间内我可不出来了,先拿着少爷的赏钱,潇洒快活两年。”
“大不了等以后用得着钱的时候,再替少爷走一趟西域!”
这是队伍里大多数人的想法。
虽说他们的装备极其精良,堪称武装到了牙齿。
不管是西域诸国的军队,还是沙漠里的盗贼,看见他们都只有逃命的份儿。
但这里的气候实在是太他娘的变态了!
大白天晒的人头昏脑胀,到了晚上气温骤降,冻得人瑟瑟发抖。
可不是好人待的地方!
林铁嘻嘻一笑,道:“其实你就是不好意思说想嫂子了而已。”
说完,他又忍不住感叹了一句。
“明天晚上就能看到汉人了,我觉得少爷肯定提前安排好了人,在那里等着咱们。”
“要是现在能让我吃上一碗羊肉泡馍,再来个锅盔溜溜缝,找人砍我几刀也值当的!”
穆哥抽了抽鼻子。
“这次能风风光光的回长安了。”
“老子受够了这鬼地方!”
他又嘿嘿的笑了几声。
“我觉得,等满长安城的人看见咱们回去,一定会大吃一惊!”
“至少那些世家门阀,会惊掉下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