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心如水, 清水即心。
微风无起, 波澜不惊。
幽篁独坐, 长啸鸣琴。
禅寂入定, 毒龙遁形。
我心无窍, 天道酬勤。
我义凛然, 鬼魅皆惊。
我情豪溢, 天地归心。
我志扬迈, 水起风生!
天高地阔, 流水行云。
清新治本, 直道谋身。
至性至善, 大道天成!
。。。。。。
程瑾在厨房里等着灶上煮着的汤,一边用勺子搅着锅里面的汤水,一边呵呵傻笑。
看得旁边切菜的王大厨都莫名奇妙。
“林小子,你慢点搅,汤都让你搅得到处都是,自己傻呵呵的在笑啥!说出来让大家伙都乐呵乐呵!”
王大厨粗声粗气的说道。
厨房的几个帮厨也跟着起哄:“是呀!林小子说说有啥美事儿,大伙乐呵乐呵!”
程瑾勉强收敛起笑容说道:“没··没··在想什么,几位大哥快忙自己的吧!一会儿士兵们又要催了。”
“你这小子,莫不是年纪轻轻就有了心上人?快给几位哥哥说说,你那心上人漂亮不?”
厨房里帮厨的都是成家多年的中年汉子,一听就是在打趣程瑾这个毛头小子。
“没有,真没有···”
程瑾还想解释,但是面色已经出卖了她,加上黑黑的肤色,脸上变得黑红黑红的。
“哈哈···这小子真是有心上人了····”
厨房里传出来一阵阵欢快的笑声。
。。。。。
队伍在这个地方休整了两天。
有了这两天的休息,将士们脚底的血泡都被随行军医做了处理,敷了药,有了很大改善。
士兵的腿肿症状这两天也有了缓解。
等再次上路的时候,士兵们都用布条缠上了小腿。
所有人都惊喜的发现,缠上绑腿布以后,他们的腿竟然不肿了。
而且走起路来行动自如,干净利落,在荒草里行军还能避虫蚁。
队伍继续向前,林梓轩派人采买的草药、水囊也慢慢的备齐。
有了这些程瑾才放下心来。
他们是沿官道一路向北,还经过了程瑾他们曾经逃荒的路线,穿过武扬郡外围,直奔长河郡。
饶是他们日行百里,在路上也走了二十二天才大军才到了长河郡城西城门外。
程瑾想起了当年白书霆那个倒霉鬼就是跟着马车去了长河郡,当初这里就是大旱,颗粒无收老百姓才去逃荒。
如今时隔三年她又要去那里。
他们要征服的不仅仅是干旱的尽头,里面还藏着的无数凶残的饿狼,还有更多饥饿如仇的大夏士兵。
大夏国能在三国之中独占鳌头,靠的就是在马背上的勇猛。
他们因为环境恶劣,对人素质的要求也就更高,优胜劣汰,适者生存。
在大夏国如果你不强悍连生存的机会都没有。
不管是男人女人,在这里都是一个规则。
那就勇敢,强悍,无畏直前。
在大夏无论男人女子都善骑术,他们是游牧民族,依水草而居。
本来他们的资源就有限,今年大旱牛马没了食物,他们过得就更艰难了。
如今之际发动战争无疑是势在必行,大晋这一仗打得并不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