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忘了,原先住在五楼的时候,咱们俩一个做饭,一个洗碗,
一起买菜,一起散步,生活多惬意。”
“现在的生活就不惬意了?”
“不是不惬意,只是觉得好像少了点什么。”
“生活气息!”
依米赶紧伸出手,跟邦如击了个掌,“你懂我!”
“我们的弗洛伊德小姐果然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
不光人长得漂亮,心地也很善良,还懂得尊重长辈,真是难得!”
“有这么好吗?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是这样吗?”
“不一样,人上一百,千奇百怪。
我非常欣赏你,能过好日子,也能过苦日子,值得学习。”
依米看着邦如傻笑起来,
“今天怎么了,听着怪怪的,该不是有什么事情有求于我吧。”
“你猜?”
“不想猜,想说就说,不想说拉倒。”
“有个性,我喜欢。”
依米弯下腰,低头闻了闻弗洛伊德的香味,
“还别说,这么多花,我偏偏最爱弗洛伊德。
以前我不太喜欢玫红色,觉得有点土,
它不像大红色那么鲜艳,也不像粉红色那么可爱,更不像嫩绿色那么有朝气,有一种难登大雅之堂的土气;
但是很奇怪,弗洛伊德怎么就这么清新脱俗,这么好看。
不光花好看,味道也很好闻。
这是我回购最多的一款玫瑰,就是喜欢。”
“这也从侧面说明了一个道理,”
邦如喜欢从一些普通的事情抽丝剥茧,看见不一样的东西。
“洗耳恭听。”
“就像一个人,给人的固有印象可能不大好,时间一长,或者是在某种时刻,就会释放不一样的能量,让人刮目相看。”
“比如说,海平?”
依米的脑子转得真是快。
“对,一开始,看到他频繁换女友的时候,你是不是对他嗤之以鼻,甚至有些鄙夷?”
依米抿了抿嘴,没有说话。
鄙夷不至于,至少不怎么看好。
“后来,你知道了他对小柔的感情之后,尤其是他在为了大力跟延延的事情奔波的时候,是不是刮目相看,甚至改变了想法。”
依米点了点头。
“所以,我们应该更好地充实自己,提高眼界,这世界不管是人还是物,我们看到的不过是一面,实际上,背后还有很多面。”
“你真是我的百科全书。”
依米搂住邦如的脖子,像考拉一样挂在了他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