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告示上写着,皓翎王姬走失,皓翎王跟西炎王都在四处寻找,若是有提供消息者必有重赏!这可是全大荒最值钱的人了!”
喧闹的大街上人来人往,环境乱糟糟的十分嘈杂,听不清具体是谁在说什么,唯有说话的这个声音语调高昂,且极为洪亮。
让人想听不清都难。
我蹲在人群外,看着手中脏兮兮的鸡腿,大脑一片空白,一时间想不起来自己是谁,身在何处。
“你们人族就是目光短浅,钱有什么用?听说这个小丫头在玉山住了七十年,是王母唯一的徒弟,蟠桃当饭吃,玉髓当水喝,通身灵气汇聚,要是吃了她,修为必能大增!”
闻言,我猛然回神,透过人群之间的缝隙,看到了那张正在被人津津乐道的告示,那上面画了个杏眼桃腮、衣着华贵的小女娃。
最具辨识度的,便是她额间那个胎记,一朵鲜艳夺目的桃花。
我下意识的摸了一下额头。
记忆瞬间回笼!
我就是画像上的人!
我从玉山偷跑出来,去冀州找我娘,但没有找到,又无处可去,只能独自流浪……
可为什么,这些记忆,包括眼前所有的一切,都给我一种很久远的感觉?
还有,无缘无故,刚刚我为何会什么都想不起来了?
这些问题,都来不及细想。
因为,我对上了一双凶恶的眼睛,从尚未变幻的半张兽脸来看,那是只黑熊精,方才就是他说要吃了我!
我内心恐惧到了极致,只能撒开腿,不要命一般的奔跑,期间撞到了一个人。
我撞了他,他不仅没有推开我,而是拉着我关切的问,“小朋友,你怎么样,有没有事?”
他扶着我的肩膀,墨绿褶纹的宽袖上带着股草药香气。
我来不及回答,也来不及看他的模样,推开他的手,继续狂奔逃命。
他还在身后喊,“诶?小朋友!”
那黑熊精追得越来越紧,我的体力逐渐不支,差点跌倒在地的时候,有一只手将我拽进了一个暗巷里。
我惊恐的瞪大眼,想要大喊救命,却被人捂住了嘴。
“嘘!”
面前是一张清俊儒雅的脸,他对我做了个噤声的动作。
我心脏因不要命的奔跑,和方才的惊吓还在突突的跳个不停,还好他手捂的并不紧,不影响我大口喘息。
紧接着,黑熊精追上来了,用视线扫视街上所有的人。
面前的男人唇角微勾,指缝中夹着一枚银针,一挥手,银针便朝斜对角的巷子上方飞射出去。
房檐上的灯笼掉落下来,砸到卖风铃的摊位上,一时间所有风铃都响了起来。
黑熊精见状便追了上去。
意识到暂时摆脱了危险,我紧绷的神经稍有缓和,鼻端便捕捉到一股草药香气。
捂在我嘴上的手骤然松开,我紧盯着他那双从未见过却异常熟悉的桃花眼,警惕的问道,“你是谁,你想干什么?”
他蹲下身,视线与我齐平,看了看我乱糟糟的头发和脏污的脸蛋,唇角微微抽了抽。
但他还是柔声安慰,“小朋友,别害怕,叔叔不是坏人,如果你愿意呢,我带你去洗干净,换身衣服,可以吗?”
我看着他,眼中故意流露出不信任的神色。
理智告诉我不可轻易信人,可我的直觉告诉我,可以放心的相信他。
内心挣扎了一会,我开口,“我可以跟你走,但你要告诉我你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