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子胥晚上还是去了天乐,现在他已经成了女主的护花使者,答应每天晚上都会送女主回家。
也是因为他一直在旁边守着,没有人敢去调戏女主。
当歌女舞女的,长相身段肯定是不差的,做的都是男人的生意。
男人只要不是萎了,都想占女人的便宜,在这种乱世,甚至有花了钱占不到便宜就气急败坏起来杀人的。
像天乐这样的人来人往的歌舞厅,一年因为情杀死几个人,都很正常。
还好女主有丁子胥这个护花使者死盯着,丁子胥家又有背景,不然不一定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目送歌女离开的背影,丁子胥对这个女人的神秘更爱了。
到现在他都不知道这个女人叫什么名字,是什么样的身世。
其实他跟街坊邻居打听一下也能知道大概,但他就是希望由女主来亲口告诉自己。
不过他也没忘了正事,第二天上班的时候,就赶紧去找了自己的堂姐。
堂姐这个人看起来又矮又瘦,但眼神是很精明的,不然也不能找到发国难财这样的机会。
“子胥,你怎么有空来看我了?”
虽然被离婚了,她精神看起来也还不错。
“就是顺路到这边来看看你。我听说你最近开了一家公司,囤积了很多军用品?”
丁幼嘉点了点头:“喝咖啡吗,这是大哥送我的,从国外空运过来的。”
丁子胥点点头,坐在昂贵的沙发上喝咖啡。
顺便就看到了茶几上摆着的外文文件,可见是丁幼嘉在处理工作上的事。
丁幼嘉确实没接受过新式教育,但是她跟着前夫去过国外,还住过两年,该见的世面全都见过。
整个龙国,在这个时代就坐过飞机的人少之又少,她就是其中之一。
家境优渥,见过世面,甚至还会英语,要说她还不明事理,简直是在侮辱别人的智商。
丁子胥犹豫了一会儿,还是问:“你是打算等有战事的时候高价卖给国军吗?”
丁幼嘉一点没迟疑,点了头:“是啊,到时候我就算翻十倍价钱,他们也得买。等卖了这批货,我就买黄金。
子胥,你当这个记者是赚不到钱的,来跟我一起干,以后也赶紧买黄金,在这样的乱世只有黄金最有保障。”
她不仅明白事理,还非常的精明,浑身都是精于算计的铜臭味,似乎是个天生的商人。
而她的前夫是个诗人,浪漫主义者,爱国主义者。
他们之间要是有话说,那得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
“姐,你这样不太好吧。国家正是危难存亡之际,你不帮忙,还要使绊子吗?”
“谁使绊子了?我是个商人,只是在做生意而已。难道我做个生意,就能让这个国家灭亡了?要是这么容易这个国家就灭亡了,那就是它该灭亡的。”
看她说得这么理所应当,丁子胥都惊呆了。
“难道你想当亡国奴吗?!”
“那我也是有钱的亡国奴。要是咱们的政府赢了,咱们就继续过好日子。要是输了,咱们就带着黄金去漂亮国,在那里买最贵的房子,过一辈子的富贵生活,继续做生意也可以呀。别人怎么吃苦,也轮不到我吃苦的。”
丁子胥瞠目结舌,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
他知道,真有那一天,他们全家都得跑。
他们这样的身份,留下来也只会被新政府清算,只能跑。
还好他们都有钱,跑到哪里生活都不会差的。
这时候有秘书进来:“行长,小刘说要是不减少加班,给他们涨工资,就要找工会,组织银行的职员罢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