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破了,凶手也认罪,伊藤格林赶紧跑进了旁边的小学去上学了。
这边佐佐木警长还在谢谢小林三郎:“小林老弟,我就知道案子只要是到了你手里就一定能破的,连验尸都省了,哈哈。”
小林结月眼看自己要迟到了,很着急去拉小林三郎:“爸爸,我要迟到了,你快起来。”
眼看小林三郎醉得起不来,她只能走人:“我要去上学了,不管你了!”
然后就扔下小林三郎不管,自己跑了。
佐佐木倒是仗义,把小林三郎拖上警车,送他回家。
从头到尾,都没有人对喝醉酒破案这件事提出任何的质疑,它好像就跟万有引力一样,是不用质疑的事情。
看人群都散了,简映安也继续走,就走到了餐厅一条街。
但这条街的餐厅似乎很有特色,不仅可以喝酒吃饭,还可以看偶像团体表演,男女都有。
但要看表演是要买票的。
买票的就是一个穿着猫娘装,跪趴在地上的女人,看起来年纪应该挺小的。
她把票含在嘴里,旁边放一个牌子写着“请买一张票吧”。
这条街也不是只有她这样卖票,还有把自己装在纸箱里的,也有在路边穿着短裙蹦蹦跳跳的。
这种影响市容市貌的卖票方式实在是不好看,简映安都觉得世风日下,于是去买了一张。
一张票就要两万块,换算成龙国的货币就是一千块钱左右了,这就贵了。
毕竟地下偶像就是没名气的,在饭店表演的人,有几个人会花一千块钱去看她们的业余表演。
不过简映安还是去看了,现在闲着也是闲着。
进去之后,他又听服务员说,只要再给六万块,就可以在表演前进后台看这帮小偶像。
简映安拒绝了。
好在这些小偶像也是有粉丝的,虽然都是一些四五十岁的秃头大叔,但他们似乎很舍得花钱。
除了这个,还有一些别的消费项目被写在了餐厅里,比如拍照一次一千块,约会一小时要十万,同游一天要一百万。
这跟出来卖的似乎没有区别。
一个大叔还看着价目表流泪:“呜呜呜,可惜我太没用了,没有钱,不能跟喵喵酱一起出游。”
简映安说了一句:“大叔,要不你去找做爸爸活的,兴许便宜点呢。”
谁知道大叔马上发火了:“她们不是出来卖的!她们是为了她们成为偶像,给大家带来快乐的梦想!就算卖了,也是为了梦想,比那些妓女,还有你这种人都高贵!”
这大叔是不是被洗脑了?这种话都说得出来。
简映安看得出来,这不过就是换了一种形式的卖而已,只要给钱,她们肯定可以卖更多东西。
现在的理想真是惨,都成遮羞布了。
这些女孩也许真有那种有梦想的,但是因为有梦想,就被无良的所谓经纪公司骗来这里,成为所谓的地下偶像。
然后只要观众肯出钱,她们就得跟这些老大叔亲密接触。
除非有恋老癖,不然接触起来只会觉得恶心吧。
简映安看了看价目表就先出去了。
走了几步,就看到还有男的地下偶像的海报挂在某些餐厅的门口,转过一条街看到了牛郎店,就又看到了那个男偶像的海报。
牛郎就是霓虹国对鸭子的称呼,虽然他们表面上说不卖身,但只要出了店,他们卖不卖是没有人管的。
现在业务更多元了,白天当偶像,晚上当鸭子。
这更证明了所谓地下偶像的职业跟风俗业是强关联的,只是听起来更励志了一点,多了一块遮羞布。
看表演的时间要到了,他又转回刚才的餐厅,看到已经在搭舞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