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春市不但有雪融水,它夏季还多雨。这使得城里大马路两旁的柳树,普遍长出了又细又长、柔软得可以在手指上缠几圈的枝条。
上坎的小院里,早在四月份的时候,郑娟贴着板障子密密地撒下的扫帚梅也开始分叉开花了。
扫帚梅是那种要开就一齐色彩鲜艳地开着的花。它们虽然看上去很普通——六瓣的单瓣花而已,但是花的颜色五彩缤纷,红的粉的黄的白的夹杂着绽放,还都开在几乎同样的高度。
所以看起来很热闹,很喜庆。
郑娟很喜欢它们,所以每年都是她来种。月月走后一直没回来,这边就沈瑶自己住,她偶尔也会过来陪她。
顺便帮着打扫一下卫生,收洗一些衣服啥的,都是早就做习惯了的事。
大常白天一般在厂里,经常晚上回来,默默的履行着他的“看护”职责。
扫帚梅虽然是最普通的季节性草花,但它那筷子般粗的茎居然能长到一米半那么高,直挺又有弹性,只有大风才能吹弯它们的茎。平常时间,随风摇摆的只不过是它们的花朵罢了。
尤其周文开发出它的“菜”的属性以后,扫帚梅就成了每年必种的植物。
而且会种很多。
小时候吃菜,长大了看花,长老了还可以做扫帚,一生都在奉献。
实用极了。
郑娟喜欢它,大约就是出于这点。
院子里的丁香树也开花了。
它使得屋里院内到处弥漫着馥郁的香气,沁人心脾。在清晨和夜晚最为浓郁的时候,香味往往还会飘到街上,供路人分享。景色虽美,但身处美景之中的郑娟,心里却不是很美。
院子还是那个院子,人却已各奔东西,变得不再热闹,甚至有些冷清了。
这个在丁香花中沉郁的姑娘,坐在庭院里,沐浴在花香中,心情却是纠结得很。她在思考是不是搬回去住,是不再来的那种。
因为好像没有住下去的理由了。
唉……算了,自己还是搬回去吧。
这里住着已经不合适了。自己的家还是在那个胡同,自己就是一个胡同里的姑娘。郑娟抹掉不知觉间流出的泪水,坚强的站起身,转回屋里收拾衣物被褥,就准备回太平胡同老屋去了。
“姐,你在收拾东西?”
正在院子里和狸猫玩耍的光明听到了姐姐的动静,就问了一句。
郑娟走到光明的面前,蹲下身轻抚着弟弟的脸,又忍不住珠泪盈盈,她强忍悲伤说道:“嗯,小明,咱回去吧。”
“为什么呀?”光明不解的问。
“不为什么,因为太平胡同那里才是姐姐的家呀。”
“周文哥不回来了吗?”
“他没有说。但是光明,咱们自己要懂得道理,周文他已经帮我们很多了,不能再麻烦他了。而且姐姐现在还有了工作,能照顾妈和你。”
“姐,我和妈妈自己能过,要不你还是别想那么多了,妈说女人大了都要嫁人的。”
郑娟厉害的斥责道:“你少管我的事。”
小光明脖子一缩,“哦……那我帮你吧。”
“姐自己就成,等收拾好了,咱俩就回去,妈还在家里等着呢。”
“回哪里去?”
周文突然从院子外面走进来。
“周文哥!”小光明惊喜道。
“姐要搬回去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