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这个小镇上,许多人都以有一个铁饭碗,能在大兴钢铁厂工作为荣。
得到这样的一份工作,每个人自然都非常努力认真的去工作,除了这个游手好闲的沈风。
但因为他这个特殊的身份,所以也没有人敢说他什么。
周杰带着菜回到家里,透过窗户闻到了沈家散发出香喷喷的猪肉香味,低头看着自己碗里面的白菜炒肉里面可怜的一两块肥肉。
内心不禁涌上一阵酸楚,这是同人不同命啊!
同样在大兴钢铁厂工作,他父亲还是二级工人,但他们居然却很少能吃上一块完整的好吃的肉,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有!
但是隔壁沈风凭着的那一张好脸,骗吃骗喝。
每天吃上不重复的好吃的肉!
而且沈母居然还有一手好厨艺,又十分溺爱沈风。
反正从小到大,一起长大,他从来没见过沈风吃过亏。
每天就这样搁家呆着,时不时出去撩拨一下女孩的心,那些女孩为了他吵架。
尽管名声不好听,但是不得不承认,沈风活的实在是太舒服了!
剧烈的嫉妒之意几乎要浸透了自己的内心!
被柳琴那样喜欢和追求的为什么不是自己!
低下头来,喝一口汤,倒影到了自己的脸。
他猛然清醒摇摇头。
天呐,他在想什么呢?
他怎么可以羡慕这种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家伙,虽然自己相貌没他好,但是自己可以做家里的顶梁柱!
等他以后结了婚,他可能还有靠着母亲吗?他拿什么养起自己的家,他那个母亲做点手绢的活儿养家糊口吗?
怎么可能!
不过这时候的周杰完全不知道,沈风还真打算就是这样,他要把吃软饭进行到底!
娶个能够养家的女人!
不过目前有点艰难,这位未来的妻子也正在啃老。
沈风下午看一下外面的日头,已经感觉已经三四点了,那些人去上班了。
他站起来在自己的房子里面搜索了一番,找出了两块新鲜的苹果,四个鸡蛋。
不吉利,又找了一阵子,找出了第五颗鸡蛋。
那沈风一捞一兜,直接全部带走。
他出门之前还对着做手绢的母亲
“我出去一趟。”
但并没有说要去哪里。
沈母居然知道他下午喜欢出去瞎逛的事情,就点了点头让他去了。
沈风的第一站去了周家的猪肉铺前,他缓缓地走进去,现在已经是上班时间里,门可罗雀。
店门口上面高举着“周家猪肉铺”五个大字。
周家猪肉铺是小镇上第一个猪肉档,同时它也是为数不多能够拿到私营证明的猪肉档。
正在中间坐着的周国荣虽然已经50多岁了,依旧背板挺直,身上的肌肉隆起,脸上带着一股彪悍硬朗的感觉,脸上是没刮干净的络腮胡。
从那浓密的眉毛和犀利的眼神之中,不难看出他年轻时候的帅气和威猛。
旁边的坐着一个穿着青衣,脸上带着淡淡的细纹,年纪估计也就才三十多岁的模样。
她梳着黑黑亮亮的辫子,看起来十分温婉。
正带着淡淡的笑容,正在数着的肉票和零钱。
除此之外,店里还有好几个员工。
在镇子上,周家还是很出名的。
虽然生了三个男孩,一个女孩,但是他们都不在店里工作,三个儿子各有自己的工作。
大哥周刚在警察局当警长,
二哥周文在律师所当律师。
三哥周列在医院当医生。
所以周薇可以什么都不用做,他们家的收入便可以让她在家里面安稳稳的做一个小公主。
除此之外,他们家还领养了一个远房亲戚的孩子的孩子,名叫周希。
这个人很了不起,是小镇上第一个考上大学的人,
平日里镇上有不少人都请周希给自家孩子补习,据说他的补习费还很昂贵。
在他们四个男孩一对父母的呵护之下,周薇真正的不做一点事情,她家有两个保姆。一个保姆负责做饭,一个保姆负责操劳家务。
像哥哥们经常不在家在外面工作,周希平日里去上学了,所以两个保姆共同照顾一个周薇。
足以想象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把周薇养废也是很正常的。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周薇最后为什么会能够成为影响历史进程的人?
沈风纵观遇到了三个女主,她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闪光点。
可能他只是没发现而已吧?
想到这里,沈风决定先从周家的父母开始下手。
毕竟知己知彼,百战不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