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鳞岂是池中物,化作春泥更护花!”
方牧看着窗外熙熙攘攘的大街,心中突然想起了这句话。
昨晚吃了孔慈临死前的一个大瓜,如此劲爆狗血,现场尴尬的氛围,甚至令方牧都尴尬得想抠脚趾。
尤其是大师兄秦霜,更是扎心无比,自己的老婆,被步惊云抱在怀里,说她爱着聂风!
方牧只能说,小说作者和编剧牛逼!
“可惜,我能留在这个世界的时间,只有两年半,差不多就是风云第一部后半段的时间。”
这也是他根据剧情来推断的,从步惊云、聂风叛出天地会,到步惊云/剑晨和楚楚的孩子出生,前面至少也需要一两年时间吧?
而且这个孩子出生前后,还涉及到了无绝神宫这个势力。
不过,因为方牧的存在,导致后面第二部、第三部的人物会不会出现在第一部,也不好说,但在这两年半的时间,方牧已经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初步目标。
“孔慈死后,步惊云会去侠王府,抢夺冰魄,来保证孔慈尸身不腐,之后,便是去找雄霸算账,失去了一条胳膊。”
“逃走后,步惊云晕倒在某地,被拥有麒麟臂的于岳和他女儿于楚楚发现,前者看到步惊云断了一臂,感怀这是天意,于是将自己的麒麟臂送给了步惊云。”
“再之后,便是剑圣挑战雄霸,关键时候,憋屈的死在了步惊云的一掌之下。”
方牧回顾了一下剧情,
发现了一件挺有趣的事情。
关于不哭死神步惊云的。
“此人若是不装杯,估计雄霸已经死上八百回了。”
第一次是他安顿好孔慈的尸身后,回天下会找雄霸报仇,当时雄霸正在闭关,步惊云却突然闯了进来。
当时雄霸练功正到了关键时候,如果按照正常的逻辑,步惊云突然袭击,对方应该是必死的。
可没想到,不哭死神却突然来了一句,
“雄霸,刚才那一剑你原本必死无疑,可是我不屑于趁人之危,下不为例!”
说完转头就走,
可是还没等他走到门口,便被雄霸从背后给偷袭了。
还有第二次,剑圣来到天下会挑战雄霸,这厮不知道为什么突然爆发,领悟了剑二十三,变得更加牛逼起来,居然元神出窍和雄霸干上了。
而他的真身则留在了大殿之外,正好被再次赶来报仇的步惊云看到,一掌打在其胸口,致使剑圣真气外泄,元神失去倚仗,魂飞魄散,失去了杀死雄霸的机会。
在打死剑圣之前,不哭死神再次装杯道,
“雄霸的命是我的,没有人可以抢先一步杀死他!”
至于第三次,雄霸被聂风和步惊云双剑合璧打败之后,自废武功,他们却又再次放过了对方。
这就是风云第一部有四十四集的缘故。
“现在我要做的,便是找到凌云窟。”
火麒麟、血菩提、龙脉、轩辕剑,这些宝物,都在这里,方牧很难不动心。
特别是火麒麟,四大神兽之一,全身上下尽是宝贝。
比如麒麟血,这是火麒麟身上的血液,功效还是很强大的,外敷内用,在风云之中展示过三次强大的威力,第一就是造就了聂风家族的疯血,一个就是麒麟臂,还有洒在地上会长出血菩提。
又比如火麒麟身上的鳞片,据说断浪家传的火麟剑,就是因为镶嵌了一枚火麒麟的鳞片,才有了莫大的威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