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闹市,马路因为人少而变得宽阔起来,我跃马而上,飞奔起来。
“咱俩比赛,输得请喝酒。”我笑着说。
“好。”李晗钦一跃而上,追了上来。
骑马的时速,可以到四十码以上,耳边的风呼啸而过,眼前的风景却突然清晰了起来。世界这么大,我又何必自困于一段舍弃掉的感情。
“你几时启程?”马背上,我问他。
“三日后。”
“我同你一起。”
他愣了片刻,只答了我一个“好”字。
再熟悉不过的将军府,这一次来,却有些陌生。
而这种陌生与距离感,在三个小孩子一声声的“舅妈”中烟消云散。
“圣圣来了。”我没有想到,昔日的婆婆,今日见到我,竟也是客客气气的,我笑了笑,不知道该说什么,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称呼她。
其实我心里很喜欢这一家子人,但我心里也清楚,我回不了头了。
不过有时候我会想,如果那一天,我没有去花满楼,如果我从来不曾认识罗刹,而是一直守在将军府,那我会不会爱上李晗钦,那我现在的生活,又会是什么样子?
只是生活,从来没有如果。
我想起一句歌词:
“来不及再轰轰烈烈,
就保留告别的尊严,
我爱你不后悔,
也尊重故事结尾。”
当我见到太夫人的时候,我有些吃惊,她竟老了这么多。
见到我的时候,她郑重地向我行了一个大礼,我连忙上前,将她扶起。
她嘴里一直念叨着,没想到我一个女娃娃的几句话,便让她一个半截入土的人,临死前还能看到两国重修于好。
我受之有愧,却又开心自己并没有做什么,却让她可以这么开心。
而太夫人的身体,确是真的不好了。
我让siri偷偷检查过,油尽灯枯,再逆天的高科技,也阻止不了生老病死。
原来李晗钦此次回京,是来接太夫人的。
她对死亡并不避讳,说来也是神奇,到了一定的年纪,人们便会对自己的身体有一种莫名的感知能力,太夫人她自己觉得,她的时间到了。
于是,她难得向自己的儿子开口,说想回家乡看看。
这要是在从前,是做不到的。
忙着打仗,朝不保夕的时候,谁还能顾得上谁的情怀。
所以太夫人觉得,我是受得起她这一拜的。
近来我心情本就低落,知晓她的情况,我心里越发难受。
当她得知,我要一同前往的时候,她笑得像个小孩子。
那天晚上,她说了很多以前的事情,她口中的翩翩少年,似乎就出现在我们眼前,她眼底满怀爱意,我顿时有些想哭,原来,在别人的爱情里,真的有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存在。
吃完饭,太夫人早早睡下了。
记忆中,我与李晗钦从未如此自在过,坐在屋顶,喝着酒。
“没想到竟然还有,这桂花酿真好喝。”我笑着说。
“你少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