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走百转千回;
一句佛主,
静逸浮躁虚华;
一盏青灯,
牵依了槛外人。
写过之后,心里舒畅了许多。
我在想,那些伟大的作家,是不是都是这么写出巨着来的。
过了半年,我跟博远举行了盛大的婚礼。
原本博远要买个小别墅作为新房,但是,我拒绝了,我说,我更愿意一家人其乐融融的生活在一起。
可博远说,也要有个咱俩自己的小窝。
我说,那就买个两室一厅的小窝吧,我不想住在一个空空荡荡的大房子里。
自从我卸任董事长一职,授权给了浩瀚,公司的业务是突飞猛进,浩瀚比芬芳的野心还大,不断的开疆破土。
以致让久经杀场的我的公公都数次担心,会不会突然有一天产业链绷断了,轰的一声大厦倾。
但是,没有,浩瀚在前方劈杀,芬芳在后方完美的善后,让数次命悬一线的公司,又起死回生更进一步。
以致让一个小小的公司赫然屹立在行业之巅,也成功的成了上市公司。
可是,浩瀚那张精致完美的脸也有了风霜,褪去了青涩完全是一个成熟男人的风韵。
也引起了无数女人排江倒海的往上扑,在爸妈的催促下,浩瀚终于跟芬芳定了婚期。
爸妈是乐得手舞足蹈的,我妈更是翻箱倒柜把姥姥送给她的祖传戒子找了出来,说要让芬芳传下去。
我翻翻白眼说:“妈,你女儿还在旁边坐着呢。”
我妈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我说:“妈,我才姓赵,哥姓福。”
爸说:“姓啥有啥关系?你哥才跟我们生活在一起,他的孩子会是姓赵,你的孩子姓张。”
我还想争取我的利益,博远把我按在沙发上,对浩瀚说:“大舅哥别得意,俗话说,女儿是爸妈的小棉袄哦,儿子是大尾巴狼,娶了媳妇忘了娘,说不定将来还是我们陪伴在妈爸的身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