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凌闻霄比往常起得更早,四点多一点就起床了。
眼睛一睁,就听到手机里依旧在单曲循环《静谧》,内心毫无波动地关闭播放器之后,才猛地活跃了起来。
他终于发现,这首曲子效果好归好,但听多了,似乎对人的情绪有抑制作用。
有毒……倒不至于,就是让人变得清心寡欲,这一点怎么说呢,有好有坏。
一把情况下,能让人回复安静理智确实是好事。
只不过凌闻霄现在不需要神特么的理智,只想随着自己的心意痛痛快快得抒发一下自己的感情。
毕竟梁静怡今天又要过来,他的内心若还是保持着古井无波……很违和啊!
凌闻霄以最快的速度穿衣洗漱,弄完之后,又以绝对强迫症的态度,把书房和房间认认真真从里到外从上到下整理打扫了一遍。
为什么要说“又”?
当然是因为昨天晚上他已经这么做过一次了,再做一次,是为了让家里看起来更干净整洁。
如果时间允许的话,他甚至还想再从头到尾来一遍。
只可惜,出租屋条件太简陋,无论再怎么收拾打扫,哪怕弄得再怎么崭亮如新也没法让他感到满意。
看外面已经升起了太阳,他又把昨晚放到洗衣机里面清洗好的衣服晾晒好,招呼胖虎出了门。
如果不是刚刚把厨房打扫了一下,他都忘记自己已经有多久没在家里开伙了。
自从知道胖虎现在已经可以自己养活自己,他也就不用给它准备狗食,而自己一日三餐又都在外面解决,厨房似乎就成了摆手,毫无作用。
胖虎很开心,前前后后地绕着主人转悠,它都不记得有多长时间没有和主人一起愉快得玩耍了。
别看它现在衣食无忧,除了门就能召唤一大票小弟随行,出了巷子,到了老街上,还有一大群人类粉丝前呼后拥,甚至它还隐约猜到,在那什么网上,还有无数见识过它绝世风采的迷妹。
总之一句话,它现在的狗生绝绝对对是达到了巅峰,别说其他狗没法比,就是世上单身狗也没有谁能和它比。
然而,它终究是一条有思想的狗,需要有人来陪伴。
虽然它的主人在它的心里一直是恐怖的代名词,但刻在大狗基因里的忠诚,还是让它更喜欢和主人玩耍。
凌闻霄看着胖虎开心的样子,有些好笑地道:“不就是逛街嘛,有什么好开心的?你现在不是每天都要跑街上去玩吗?”
尽管胖虎不会说话,但它却能听得懂主人在说什么。
大狗很尿性地翻了翻白眼,这能一样吗?
反正现在主人已经很少惩罚它了,甚至连学习任务都不强制要求,它的胆儿也和它名字一样肥胖起来,都敢在凌闻霄面前表达不屑不满的情绪了。
一人一狗顺着巷道往老街走去,因为胖虎经常独自上街也没收到投诉,这次凌闻霄也没有给大狗系上牵引绳,任凭它自由。
不过,没有牵引绳的大狗却穿着一身很有型的狗衣,衣服上还有好些口袋,看上去就……不正经。
凌闻霄也不知道胖虎的衣服是从哪来的,不过他知道这狗有钱,比蹲在老街口乞讨的那个老汉有钱多了,它又会自己买东西,或许是它自己买的吧?
只是,这花花绿绿的衣服配上它那雄壮威武的身材,实在是太……辣眼睛,真不知道这狗的审美是跟谁学的。
哦,好吧,好吧,据说狗都是色盲,估计胖虎觉得身上那快被它的胸肌撑爆的衣服很帅吧?
脑子里乱想着,没多会就来到了老街口。
让凌闻霄感到很诧异的是,胖虎以出现,顿时就引发了一阵欢呼。
“来了,胖虎出现了!”
“周末也这么准时,胖虎真勤奋啊!”
“哎,它只是一只狗啊,为了养家真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