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贾诩之后,陆离总算美美地睡了一个好觉。次日醒来,精力充沛得简直是欲上九天摘月。
一出自己睡觉的帐篷,在营外恭候已久的贾诩就迎了上来:“大人,按照你的吩咐,我已经遴选了不同秉性的士兵,分为不同兵种,现在我们有三十位弓箭手、三十位长矛手、二十位持盾步兵、十位哨骑,其余人都是用刀剑短兵的步兵。”
“别叫我大人了,直接叫我陆离吧。先生智计绝高,年岁上又是我长辈,我把全军性命委托给先生,哪能在先生面前托大呢?”
贾诩微微一笑,点头允诺:“陆离,你看得起我贾某人,但我可不希望你总在人前说我好处。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贾某向来不喜欢做出头鸟。”
“先生放心,从今以后,先生就是我入幕之宾。”陆离微微一笑,心想比起乱糟糟的行伍之中,贾诩要保住性命就不得不显露比别人高强得多的星力,实在是很难长期保持低调形象。相比之下,作为一个“不出头”的幕僚,在幕后为人出谋划策,正是贾诩最好的去处。贾诩和自己也算是各取所需,自己要用贾诩之才,又能提供给贾诩以一个安全且保护严密的地位。
只可惜不像顾雍和陆离已经有了深厚感情,贾诩要寄身于陆离的阵营中,只是一时之需。陆离心想,得要用些什么法子,把握住贾诩的心,这样才能留住贾诩这个人。然而刻意挽留,总会被贾诩的特殊能力所识破,如此看来唯有一法……
那就是赤诚以待。
对于贾诩的办事效率,陆离非常满意,只是自己一觉的功夫,贾诩竟然就把选好的百员士兵都编到了合适的位置。
按理说,百夫长麾下的士兵应该是清一色某个兵种,然而董卓给陆离的配置是相对独立的私兵部曲,而非根据军团需求来安排兵种的百人团。
“只是,虽然划分好了不同兵种,我们却根本没有装备。”贾诩摊手道,“如今之计……”
陆离笑了笑,一挥手:“先生不需要给军需官们设陷阱,也不必算计那些高级将官,让他们给我派发装备。我的部曲,就是我的兄弟;为了他们,我难不成还吝啬一点身外之物?”
正说着,一辆马车缓缓驶入军营,来到陆离身边。
马车上跳下一人,正是顾雍。见到陆离,顾雍上前拱手道:“明夷,我已经按你说的,把先帝赐给你的所有钱财都从家里取了出来。我把它们结算成黄金,细分为一百份,每一份都足值百金,其余零剩的换作铜钱,装了沉沉一车——你确定要全部用在军备上?”
陆离笑着摇了摇头:“当然不是!你回吴郡山高路远,难道不需要钱?其中五十份黄金,是送给你顾雍的。”
顾雍一听,轻轻摇头:“顾家好歹是吴中大族,我并不缺钱财!”
陆离握住顾雍的手:“我可不是为了你顾元叹着想!拿了我送的金子,你就不要对路上行程精打细算了,改乘最快的追锋车直接去吴郡;到了家,这些黄金中的大部头,就当是我对你家中事的一点致意,你实在不肯受,就用来帮我打点吴中四姓吧。
之后,你再用最快的方法回到我这里来——这是为我自己打算的。所谓兴师十万,日费千金,打仗那么花钱,我这麾下又是私兵部曲,大多开销都要靠自己。不立功也就罢了,一立功又要给我多塞人。打理账目、清算辎重,那都是多么麻烦的事!你可快点回来,我离不开你这个萧何啊!”
听了陆离这番话,顾雍再不推辞,只是眼中多了一点泪光,旋即深深一拜,令人卸下黄金,乘马车告辞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