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魔都跟金城最大的区别,在张强看来可能是路上的车更多一些,金城街头很少有堵车的情况,街道上川流不息的大多是自从车,上下班的点偶尔有人从自行车上摔了下去,才有可能出现堵车的情况。可魔都街头那是正儿八经的堵车,有时候公交车门口挤着上车的人多了,挡着后面的车了,就听着小汽车暴躁的嘀嘀嘀个不停。
再让张强感觉跟金城有区别的,就是魔都的楼更高一些,那些金城的高楼放在魔都,也就是泯然众人的存在。在魔都五六层的楼房最多,可在魔都这边,十几二十几层的楼才算是常态。
但在孟潇眼里,魔都跟金城的区别可就不是这些了。
在金城,街道上很少见姑娘穿着露背、露大腿的衣服,要是真有,那肯定是站街女或者酒吧里的女人,街道上几乎看不见。要真看见了,几乎无一例外的会收到别人一句不屑的‘不正经’评价。在大多数金城人眼里,露胳膊露腿那就是伤风败俗的事情,没几家父母敢背着这个名声让自己姑娘穿着暴露的出门。
在金城,街道上的行人,穿着的衣服不是黑的就是灰的,女人最多穿着个大红色的外套,连着碎花的衣服都不常见。可魔都街头的姑娘那真是应了花枝招展四个紫,在魔都的春天,姑娘们的衣服就像是花园里的花朵,五颜六色都有。
更让孟潇觉得羡慕的是,魔都的姑娘可以穿着高跟鞋,化妆精致的妆容,甚至浓妆艳抹的出门,孟潇甚至瞧着有些姑娘把头发染成了黄色白色。金城那边,女人出门最多是脸上抹点油,涂上一点胭脂。要是谁画了眉毛,涂了口红,甚至还穿上了高跟鞋,那背后必定有人骂上一句‘臊货’。
孟潇张这么大,最多也就敢在家里偷偷涂个口红自娱自乐一下,可从来不敢涂着口红出门。从小见惯了人情世故的她,最是懂得人言可畏。你今天要是敢涂着口红穿着高跟鞋出门,明天就能流出了十个香艳的故事来。
“我们啥时候能像魔都的姑娘这样穿衣服,能像她们一样化妆?”孟潇羡慕的看着街道上青春飞扬的姑娘。
“其实也快着呢,魔都这边流行起来了,有那么半年一年的,金城也就流行起来了。”张强这话倒也不是敷衍。
当初第一次看见有人穿健美裤还是学文兄弟两人被讹上的那次,那姑娘穿着健美裤让几个小伙子都没敢正眼看,张强记得学武那会老是偷偷瞄上几眼。可等到九十月的时候,金城的大街小巷上,到处都是穿着健美裤的,小到五六岁的小孩子,大到五六十的大妈阿姨,可谓人人一条健美裤。
“希望吧,唉,金城那边还是落后啊。”孟潇语气里并没有多少信心,虽然说金城人也努力跟随着流行,可观念上的落后可不是一天两天能改过来的。
张强并不太能理解女人对于漂亮衣服和精致妆容的追求,自然也不太理解孟潇语气中的无奈。
“张强,你看她们穿的漂亮不?”孟潇指着路边的两个姑娘问道。
“啊,漂亮吧。”张强有点懵,顺口回了一句。孟潇指着的两个姑娘,一个穿着白色带着蓝色碎花的小裙子,白生生的后背就露在空气中,高跟鞋衬着小腿修长又笔直。
另一个姑娘更是让张强不敢多多看,小短袖底下小蛮腰随着走路若隐若现,大长腿都快露到大腿处了……
也幸好出租车师傅车子开的飞快,几秒钟就把两个姑娘远远甩在了身后,张强这才敢长长舒了一口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