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这样的女孩流泪,恐怕世间只有一样东西——那就是爱情。
在鸳鸯楼主的眼里,洪荒就是这个爱情里面的男主角。也唯独只有洪荒能让鸳鸯楼主泪流满面。
因此,她是爱他的。
看到鸳鸯楼主一脸痴情,洪荒突然僵住的手动了,紧紧地把鸳鸯楼主揽入怀中。疼爱之极。就像要把她揉进自己身体里面去一般。
鸳鸯楼主双手抱的更紧。好像生怕下一秒洪荒会突然消失不见似的。
“傻瓜。有事没事,我说的不算。你说的也不算。一切要看上天的安排。”洪荒一脸疼爱地说道。
因为这里是荒郊野外,离面前的道路比较远。所以洪荒和鸳鸯楼主两人也只有徒步走去搭车。
“对了。鸳鸯。你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的?”洪荒边走边说着。
“昨天你一个人出去,又不让我跟着。我担心你出事,所以就偷偷跟在你后面了。”鸳鸯楼主说话慢慢的,好像生怕少爷责备似的。
“昨天我去上学。不能带着你。”洪荒说道。“对了。那你昨天晚上睡哪里啊?”
“昨晚看你进入【杨门】别墅都没有出来。我有些担心,所以就在外面等你——”
“你不会整个晚上都在等?都没睡觉吧?”洪荒突然转身看着鸳鸯楼主说道。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虽然灵动有神,但如果仔细一看,还是能够发觉里面带着一丝的疲惫。
“没事的。我不累。”鸳鸯楼主低下头,不敢正视洪荒的眼睛。
“走吧。想必你现在连早餐都还没吃。我们先去吃早餐,然后再回家睡觉。”
说完,洪荒就拉着鸳鸯楼主的手迈开脚步向前走去。
鸳鸯楼主触不及防,被洪荒牵着的手微微一颤,有种被电触到的感觉。心中顿时涌起了一股暖流。很甜蜜。
“怎么了?”洪荒也感觉到鸳鸯楼主的手突然颤抖了一下,转身出声问道。
“没——没什么?”
“那走吧。”
“恩。”
两人徒步很快就走到环路,拦了辆车到市区找了一家僻静的高级餐厅坐下来吃饭。
现在也差不多快到响午了。对于鸳鸯楼主来说,这顿饭可以说是早饭,也可以说是午饭。
花城里鱼龙混杂,异常热闹。
都市白领、艺人歌手、老师、学生、民工,各色各样的人都有。
不过,能进这样高级餐厅的人非富即贵。
从洪荒和鸳鸯楼主下车到踏进餐厅的那一刻起,他们就成为众人的焦点。
不管是餐厅内的食客们投来异样的眼光,就连餐厅外,道路旁的行人都止步观望。
洪荒也感觉到不对劲,看了看自己——裤子拉链有拉,鞋带也系的好好的,衬衣纽扣也没有扣错位。
而且,早上也有洗脸啊,应该没有眼屎吧?
难不成是因为自己长得太帅了?男女通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