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啊!
你们这群华夏人!
我是女真皇族爱新觉罗天华!
今天,就由我送你们上路!
天华大声嘶吼着,他那癫狂的战意迅速传染到周遭的军士。
一时间,整个甲字营竟然冲到了最前面。
帅台之上
爱新觉罗勇峰看着一马当先的甲字营,顿时笑道:“甲字营是天儿带队吧。”
“天儿真不愧是我女真一族的千里驹。”
“竟然将第一关的新兵,带出了几分百战老兵的气势!”
爱新觉罗龙兴也是满意地点点头:
“本来我想着将他调到我身边,做个禁军百夫长。”
“可这小子却说,好钢是要用烈火才能锻造出来。”
“非要去第一线,跟华夏人面对面的厮杀。所以,我才把他调到甲字营当主官。”
旁边一名谋士也夸奖道:
“天华将军虽然年少,但却心思缜密,即便杀至兴奋时,也不会失去理智,可以在短时间内做出最恰当的指令。”
爱新觉罗龙兴笑道:
“没错,正因为如此,我才会选择让他带着甲字营去探一探华夏军的虚实。”
“以他的头脑,一旦发现华夏军情况有异常,便会马上带队有秩序的撤离。”
“既不会被华夏人包围,也能顺利撤回来,将探察到的情况传递回来。”
谋士立刻拍马屁道:
“陛下识人用人之能,当世罕见,臣佩服的五体投地!”
哈哈哈!
爱新觉罗龙兴一听,立刻一脸舒服的大笑起来。看来这话拍到点子上了。
此时,天华已经带队冲到了不足三百米的距离,现在的他已经可以看到火枪军士兵的表情了。
可就因为如此,天华心里生出几分疑惑。
我都带人冲到这里了,为何华夏大军的士兵还是一动不动!
并且,他们的表情竟然如此平静。
而他们手里拿着的武器,像矛不是矛,像棍不是棍。
这到底是什么兵器?
他们到底在搞什么鬼!
天华想不出来,也理不清头绪。
不过他并未放缓脚步,而是再次加速,进行最后的冲刺!
管他葫芦里买什么药,只要自己带兵冲上去,砍杀一番,顺便捡回几根他们手里的棍子。
到时候,一切都清楚了!
想到这儿,天华怒喝一声:
“跟我杀啊!”
“涤!”
瞬间,一阵喊天动地的嘶吼声响起,浓重的战意向着火枪军扑面袭来!
此刻,站在火枪军后面的傅有德抬手往下一落,旁边号手一瞧,立刻吹响手中号角!
“呜鸣!”
号声一响,站成三排的火枪军士兵立刻行动起来,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仿佛已经训练了成千上万次,形成了刻在骨子里的惯性!
“叶!”
第一排士兵随即举枪上抬,瞄准来袭女真军。
第二排士兵竖起突火枪,只需手臂一上一下,便可摆出瞄准姿态。
第三排士兵枪口向下,随时做好抬枪准备。见此情景,天华眼睛微眯,看这个动作,像是在瞄准。
难道说他们手里是一种新型的弓弩吗?
可是为何没有弓弦啊?
或者说,华夏军有新法子,可以不用弓弦,也能发射出弩箭。
想到这儿,天华立刻将背上圆盾取下,挡在面前。
同时,还大声地朝着周围人喊道:
“卸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