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亦容想起金舆的时候,眼里总是会涌起海水一般的悲伤,寒冷而深邃,怎么也藏不住。
马一鸿无法知道她的悲伤从何而来,不去问,也不去猜,只是沉默地陪伴。只想用行动告诉她,这世上还有好多值得她去爱的人。她总是会那样用心地对待感情,但祈求上天一定不要让她只对一个人用心。
因为那个人,早已死在记忆的河流里。
冯亦容拿好耳环结账的时候,马一鸿又要为她买单,但冯亦容拿走了马一鸿的手机,自己抢先了一步,他们都走出手工饰品店的时候,冯亦容对他说:“我不想欠你太多。”
“不多不多,一辈子那么长,慢慢还呗。”
冯亦容当然听出来了其中的意味,她没有回答,而是一个人走在了前面,去有桥的地方,看湖,湖水很平静,想必也很冰冷,尽管阳光洒在湖面上,看似温暖与明媚,但是在湖水的深底里,还是会很冷的对吧?
她静静地站在湖边看了很久,马一鸿也静静地站在她旁边待了很久。
两人都没有说话,保持了很久,等到冯亦容离开湖边的时候,脸上已经轻松了许多,马一鸿走在后面,看见有一个卖花的市集,他走进去,给冯亦容挑了一束白玫瑰,从冯亦容的身后将花伸出去,纯白的一大束,突然出现在冯亦容面前,把她吓了一大跳。
“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哪只猫要跳到我肩膀上来了!”
“是我这只猫,送给你,希望你开心。”
“谢谢!这真的是我人生中第一次收到男孩子的鲜花哎……”
“不是吧?小姐你贵庚啊?”
“enmmmm……25啊。”
“在这漫长的青春岁月里,小姐你长得如此貌美如花竟没有哪个傻小子送过你鲜花?”
“真的没有……有收到过情书,文学名着哈哈哈,还有钢笔,巧克力,奶茶,草莓,娃娃……一系列的,但就是没有鲜花哈哈哈。大概他们会认为在我心里送鲜花是一件很俗的事情,所以不会去碰,呵呵呵……”
“对啊,感觉你就是不想跟很俗的事情搭边……”
“也还好啦,不俗不俗,很浪漫,谢谢马一鸿先生,我很喜欢。”
“你喜欢就好。我一直以为,你的英文名叫Rose,你会很喜欢玫瑰,我之前听说,这是一种百分之九十八的女人都会喜欢的一种植物,只要它们在女人的面前盛开一天,女人的心情就愉悦一天,是这样的吗?”
“Rose只是取自我的中文名谐音,没什么特别的含义。但相比起玫瑰,我更喜欢蔷薇。”
“Rose,亦容?蔷薇?噢?为什么?”
“准确地说,是野蔷薇。拥有极强的生命力,从蔓藤沿着墙壁用力地向上生长,原始而奔放,绽开时,阳光下,时光里,轰轰烈烈的一簇簇惊艳。‘Inmethetigersnifftherose’,老虎是我最喜欢的动物,蔷薇是我最喜欢的植物。”
“所以说,玫瑰,即使她的名字不叫玫瑰,也无法改变她的芬芳。”
“玫瑰的气息,确实是一种让人很舒服的味道。”冯亦容靠近玫瑰,深吸一口气,闭上眼,彷佛就能想起,那个夜晚,她与金舆在羊肠小巷子里拥吻,昏黄的灯光暧昧晦涩,周围寂静得如同坟场,他们的心与呼吸同时绽放出一个个烟花,在耳边轰鸣。她脸上用的是DrSebagh的玫瑰精油,玫瑰气息犹如许多幽灵游走在他们之间。
冯亦容捧着花,继续往前走,古镇也是极安静的,偶尔从旧房屋中传出几声猫叫或者狗吠,偶然路过几个游客会向她投去目光,匆匆一瞥又离开。
不远处有一家纹身店。冯亦容与马一鸿走了进去。
冯亦容将玫瑰放到了桌子上,从桌子上面的小抽盒中取出一张白纸,用黑色签字笔在上面写了:followyourheart.
“麻烦你,帮我纹一下这个。”
“你需要纹在哪里?”
“脚踝。”
“脚踝处靠近关节,纹的时候可能会比较疼,要不我在旁边看着,让你男朋友给你纹,下手轻点?”
“不用,多痛我都能忍。”
“哎,冯亦容,你要纹身吗?”马一鸿拉了拉冯亦容的衣袖。
“这不是明显的吗?来纹身店不纹身难道来饮茶吗?”
马一鸿只好在一旁乖乖的不敢说话。纹身师让冯亦容坐好在椅子上将裤腿挽起来,露出小腿与脚之间那一块洁白细腻的肌肤,脚关节的微微隆起充满了性感与魅惑的信号,马一鸿在一旁看得入迷。冯亦容身材纤细清瘦,手脚关节处更是明显,细细长长的好似枝头的细枝,干练明冽的气质也从中涌现出来。
Followyourheart.
冯亦容的这个纹身是要告诉自己身体之外的灵魂,希望今后每走的一步,都能够真的从心,followyourhear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