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遗憾的是,这个叫一方的作者什么资料都没留。
简单到空白。
那人叹了口气,“程总,咱们还是耐心等着他回复咱们的消息吧。”
“恩。如果回复了,第一时间告诉我。”能在两天内让自己作品达到将近三十万的收藏,还是个从来没有出现过的笔名。后台也神神秘秘,半点资料没有。
程楚之不得不多想,这个人背后的实力。或许,他是个知名的作家,只不过用了另外一个自己新想的笔名。也或许,就像是他说的,这个人天生具有超强的思维逻辑能力,和浓厚的文化底蕴,脑子里的墨水已经足够他不管什么时候,都能见解独到的写出新颖,一针见血的文章。
总之,不管是哪一种,他们凌云都必须把这个机会抓住。既然他在自己的平台发表,就至少比其他平台多了一些机会和好感。
程楚之这么想着,挂断了电话,把剩下的几张都看了一遍。
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好像是亲身经历了作者写的那些,惊险的,平凡的,痛苦和愉快。就像是到了梦里。那是不能言喻的真实。让他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他终于切身的感受到,也明白了这部作品能如此之火的原因。
小说用第一人称的视觉,写了自己看到小说主角的人生。大概是旁观者清,但主人公因为得之自己的妹妹患了坏血病,而自己却没有足够的钱带她去医院看病,最后只能眼睁睁看着妹妹痛苦死去。
他抱着妹妹的身体,感受着她一点点褪去的体温。眼神空洞地看着面前一堵墙,被每天烧的柴火熏得黑漆漆的墙,突然想着,要不自己就一头撞死在那里好了。
于是他真的这么做了,可老天爷就像是故意让他痛苦一样,他只是晕了过去。没死。可能是他撞得力气还是不够大。他脑袋的肉被撞了一个大口子,裹着脏兮兮的布条,把妹妹埋了。
他又想去死。
然后他去跳了河,结果人被冲到下游,让一个渔夫给救了。
渔夫的女儿美丽开朗又善良,只是她是个哑巴。
主人公在床上养病的时候,她一直在他身边照顾。后来两个人决定在一起。打算等晚上渔夫回来时候,把这件事告诉他。
渔夫却迟迟未归。
第二天两个人去了镇上,打听渔夫的消息,有人说,渔夫的鱼被一只猫给叼了跑了。渔夫去追猫,拎着猫回来的时候,发现剩下的鱼都没了。他气的大哭,把手里的猫摔在地上。猫腿瘸了。渔夫收拾东西准备回家,却被当地大户人家的家丁打折了腿。原来那猫是他家小姐的宠物。
小姐悬赏一万块找她的猫。
结果被渔夫抓住了。可他却因为自己的鱼被偷而把猫的腿给摔折了。
不仅没了鱼,还一下损失了一万块钱,而且腿折了。
渔夫没了能力回家,昨天爬着去了一个小胡同,之后就不知道了。
两个人听了泪流满面,满大街的找渔夫。最后发现他已经死在了窄胡同的垃圾桶旁。
他们想把渔夫安葬,却在安葬当天,那个家的家丁带着十几条训练有素的大狗追了过来。主人公带着未婚妻逃跑。事后回去,发现渔夫的尸体已经被咬的血肉模糊。胳膊和腿都缺了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