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世界改变了。
我从水感觉到。
我从地上感觉到。
我从空气嗅到。
过去的一切。
都已失落。
历史变为传说,传说又变为神话,随着岁月流逝,神话也变成了过眼烟云。会有多少东西能在岁月留下来呢?
当然,这一切都是相对而言。
至少对金霹来说,当年发生在孤山、河谷与长河镇的战争还算不上传说,对他来说是历史。他揉了揉胡子,拖着沉重的斧头一步步走在布满鹅卵石与杂草的荒原上。
以矮人的生命历程来说,那场大战仅仅过去了不到四十年,绿色的精灵,他们是丛林的子民、矮人是金黄色的,他们混迹在黄金与宝石间,兽人是灰色的,像肮脏的尘土那样,令人厌恶。也许棕色属于人类,他们坚韧、勇敢,数量少但却奋力抗击入侵者。还有座狼,金霹不想去考虑座狼,也不会有艺术家为座狼们在画作添加颜色。
它们只会令金霹想到晚上的烈火、冰凉的啤酒还有散发着美妙香气的烤肉。
但那段故事对金霹来说只能是故事,他没有亲身经历,因为参加远征队的人是他的老爸葛罗音,而不是他。
他已经后悔过无数次,为什么当时他会留在家里,而不是和老爸一起,追随伟大的索林·橡木盾,大战史矛革与兽人,在一场足以被载入歌谣的奋战后,满载荣耀与战利品而归。当然,那时他肯定无法加入索林的远征队,否则他的老爸会把他打一顿然后捆在家里,直到他打消这个念头为止。按照他的说法,一个年轻人就应该稳重的生活,直到他有足够的经验,得以应对冒险时带来的危险。
于是他拖着斧头,走上荒原。矮人不会骑马,不是所有地方都可以找到能够骑行的山羊,他的父亲说,他必须学会如何靠两条腿来和座狼战斗,与兽人奔跑。他已经不知道来到在这里多少次,当然,在史矛革死后,这里早已不是荒原。
“金霹!要到河谷城里来吗?!”
溪流在史矛革死后再次光顾荒原,清凉的溪水滋润这片土地,寸草不生的大地在溪水的呵护下渐渐恢复了生机。青草、稀疏的灌木,被重新开垦的田地,人们不需要再像过去那样,躲在河谷城瑟瑟发抖,必须仰仗林地精灵的援助才能渡过冬日与严寒。人们可以离开城墙,在肥沃的田野上建立农庄与良田。
当然,河谷城也早已不再是废墟。